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出现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东风南路与康宁街交叉口海汇中心3A-17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江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29,765,9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795%。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720,988,7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8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8,777,1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6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计31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12,654,7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或中小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3,87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8,777,1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65%。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关于拟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27,471,3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56%;反对2,200,1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15%;弃权9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129%。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同意启用新章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360,2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8680%;反对2,200,1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860%;弃权9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60%。
议案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27,434,9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06%;反对2,236,2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4%;弃权9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130%。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同意启用新章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323,8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804%;反对2,236,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713%;弃权9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83%。
议案三:《关于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27,470,3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54%;反对2,201,1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16%;弃权9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129%。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359,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8601%;反对2,201,1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939%;弃权9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60%。
议案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进行表决)
(1)选举刘江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刘江华先生获得同意股份数722,444,1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67%,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5,332,9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419%。
(2)选举孙浩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孙浩辉先生获得同意股份数722,532,3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88%,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5,421,2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396%。
(3)选举赵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赵阳先生获得同意股份数722,446,6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70%,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5,335,5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621%。
(4)选举李婷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李婷女士获得同意股份数722,448,0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72%,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5,336,9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733%。
(5)选举王海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王海刚先生获得同意股份数722,43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59%,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5,327,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968%。
(6)选举张进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进才先生获得同意股份数722,183,0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09%,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5,071,9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89%。
(7)选举代文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代文明先生获得同意股份数722,082,2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71%,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4,971,1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829%。
(8)选举徐水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徐水炎先生获得同意股份数722,448,1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72%,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5,337,0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742%。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律师、董莹莹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27日以书面、微信、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2月2日下午15:30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刘江华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刘江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江华先生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刘江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人员名单如下:
(一)发展战略委员会由5人组成:主任委员(召集人)为刘江华先生,委员为孙浩辉先生、王海刚先生、张进才先生(独立董事)、代文明先生(独立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由3人组成:主任委员(召集人)为徐水炎先生(独立董事),委员为张进才先生(独立董事)、刘江华先生;
(三)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由5人组成:主任委员(召集人)为代文明先生(独立董事),委员为徐水炎先生(独立董事)、张进才先生(独立董事)、刘江华先生、李婷女士。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一)同意聘任余海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意聘任李婷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因李婷女士同时为公司董事,故其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三)同意聘任姜红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同意聘任杨东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371-53361081
传真:0371-55075666
邮箱:002431@palm-la.com
上述高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逐项审议通过。
聘任李婷女士为财务总监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高管简历详见附件。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梁丽芬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20-85189003
传真:020-85189000
邮箱:002431@palm-la.com
梁丽芬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周美容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周美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日
附件:
董事简历
刘江华:男,中国国籍,1973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副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总经理、河南财新融合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河南省豫资振兴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中豫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
刘江华先生未持有棕榈股份股票,在棕榈股份间接控股股东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审计部总经理,与其他持有棕榈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棕榈股份《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浩辉:男,中国国籍,1976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财务管理部总经理。现任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河南中豫信用增进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河南中豫资本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孙浩辉先生未持有棕榈股份股票,在棕榈股份间接控股股东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与其他持有棕榈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棕榈股份《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婷:女,中国国籍,1988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专业,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法律职业资格。曾任建业住宅集团总部税务会计、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河南豫资朴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叶县豫昆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辉县市豫实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经管理中心副总经理。现任广州棕榈资管有限公司董事、河南棕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棕榈(河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李婷女士未持有棕榈股份股票,与棕榈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棕榈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海刚:男,中国国籍,1978年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律师。现任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南京市栖霞区汇锦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卓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京栖霞高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王海刚先生未持有棕榈股份股票,在棕榈股份的股东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与棕榈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棕榈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水炎:男,中国国籍,1963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南京市劳动模范。曾任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总会计师。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专业硕士(MPAcc)兼职导师,南京市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水炎先生未持有棕榈股份股票,与棕榈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棕榈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进才:男,中国国籍,1963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曾任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现任郑州市金水区政协委员、河南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公司外部专家评委、复利汇通(深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进才先生未持有棕榈股份股票,与棕榈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棕榈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代文明:男,中国国籍,1975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中共党员,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曾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企业法教研室主任、经济法教研室主任。现任河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与法律研究中心负责人,河南润之林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代文明先生未持有棕榈股份股票,与棕榈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棕榈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余海军:男,中国国籍,1982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一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项目经理、总经理助理,中建五局装饰幕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副总裁兼总经济师,平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商务合约部总经理、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执行总经理。现任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棕榈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棕榈(河南)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棕榈(河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棕榈数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棕榈园林(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余海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棕榈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棕榈股份《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婷:详见“董事简历”。
姜红伟: 男,中国国籍,1978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河南省豫资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副总裁;河南棕宛城市发展建设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河南棕榈总承包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上海棕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
姜红伟先生未持有棕榈股份股票,与棕榈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棕榈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东平:男,中国国籍,1984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金融机构部客户经理、中国民生银行郑州分行金融市场部主管、中国民生银行郑州商鼎路支行行长助理、渤海银行郑州分行部门经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投行业务发展部经理,现任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广州棕榈资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贵州棕盈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河南棕建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贵州棕润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新榈客文化旅游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贵州新榈客商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贵州棕兴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杨东平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未持有棕榈股份股票,与棕榈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棕榈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梁丽芬:女,中国国籍,1987年生,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具备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会计从业资格。曾任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广州金控期货有限公司客户经理,横琴棕榈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上海云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自2019年5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梁丽芬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未持有棕榈股份股票,与棕榈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棕榈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棕榈股份《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内审负责人简历
周美容:女,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84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8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集团财务部财务经理、桂林棕榈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审计管理部(纪检监察部)总经理。
周美容女士未持有棕榈股份股票,与棕榈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棕榈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棕榈股份《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内审负责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刘江华先生(董事长)、孙浩辉先生、赵阳先生、李婷女士、王海刚先生;
2、职工代表董事:李雨田先生
3、独立董事:徐水炎先生、张进才先生、代文明先生
刘江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职工代表董事和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名单如下:
(一)发展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为刘江华先生,委员为孙浩辉先生、王海刚先生、张进才先生(独立董事)、代文明先生(独立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为徐水炎先生(独立董事),委员为张进才先生(独立董事)、刘江华先生;
(三)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为代文明先生(独立董事),委员为徐水炎先生(独立董事)、张进才先生(独立董事)、刘江华先生、李婷女士。
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保持一致。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
总经理: 余海军先生
副总经理: 姜红伟先生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婷女士
董事会秘书:杨东平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梁丽芬女士
内审负责人:周美容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许凯先生、李松玉先生,独立董事刘金全先生、李启明先生、胡志勇先生、曾燕先生在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凯先生、李松玉先生、刘金全先生、李启明先生、胡志勇先生、曾燕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公司原副总经理冯玉兰女士、林慧女士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仍继续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玉兰女士、林慧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