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正式履职的公告
股票简称:梅雁吉祥 证券代码:600868 编号:2026-010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正式履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冬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由于刘冬梅女士获聘时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暂由公司董事长张能勇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刘冬梅女士近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并完成测试,取得了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董事会秘书任职备案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刘冬梅女士自任职备案审核通过之日起正式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长张能勇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刘冬梅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3-2218286
电子邮箱:mysd@chinameiyan.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 58 号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4日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26-009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9月27日期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879,700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于回购完成公告披露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回购完成公告披露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 出售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披露《关于出售公司2024年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计划自2025年12月12日起至2026年6月1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上述已回购股份,计划出售数量不超过23,87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尚未出售该笔回购股份。
一、出售主体出售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出售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出售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出售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进展情况
■
(一)本次出售事项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二)在出售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出售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出售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出售该笔回购股份,剩余出售期限内,受市场环境变化、监管规则约束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无法按期完成全部出售计划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监管要求,择机实施股份出售。
(二)出售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 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股份出售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