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1月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6-0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19 证券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6-006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1月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曼石油”)本次为中曼钻井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为阿克苏中曼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公司为中曼钻井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阿克苏中曼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8,373.66万元人民币。(均不含本次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分别于2025年4月23日和2025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次担保金额在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曼石油钻井技术有限公司

(2)阿克苏中曼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名称: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名称: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

3、债务人名称:中曼石油钻井技术有限公司

4、主债权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

(二)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名称: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

3、债务人名称:阿克苏中曼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4、主债权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曼钻井、阿克苏中曼向银行申请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支持,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方中曼钻井、阿克苏中曼为全资子公司,且公司对上述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充分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有助于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需求。各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65,916.78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6.49%。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孙公司。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