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6-005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香港豐盛佳美(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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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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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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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基本情况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3日收到5%以上大股东香港豐盛佳美(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香港豐盛佳美(國際)投资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2日-2026年2月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7,380股,持股比例从5.03%减少至5.00%,本次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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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正处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期间,总股本将随激励对象行权而发生变动,上表中的变动前比例以2026年1月7日公司总股本410,929,724股为计算依据,变动后比例以2026年2月2日公司总股本411,228,238股为计算依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5%以上股东香港豐盛佳美(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日,香港豐盛佳美(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仍在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5日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美迪凯
股票代码:688079
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豐盛佳美(國際)投資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九龙观塘海滨道133号万兆丰中心16楼F2室
通讯地址:香港九龍紅磡環海街11号海名轩三座65B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减少后持股比例触及5%刻度
签署日期:2026年2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凯”、“上市公司”、“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美迪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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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书中,如果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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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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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减持公司股份所致。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股东香港豐盛佳美(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109,297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00%。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述减持计划仍在进行中。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拥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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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正处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期间,总股本将随激励对象行权而发生变动,上表中的变动前持股比例以2026年1月7日公司总股本410,929,724股为计算依据,变动后持股比例以2026年2月2日公司总股本411,228,238股为计算依据。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20,561,412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5.00%,持股比例由5.03%变为5.00%。
二、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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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正处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期间,总股本将随激励对象行权而发生变动,上表中的减持比例以2026年2月2日公司总股本411,228,238股为计算依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被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转让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期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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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的减持比例以2025年9月20日公司总股本406,716,698股为计算依据。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注册登记证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置备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新潮路15号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香港豐盛佳美(國際)投資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6年2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香港豐盛佳美(國際)投資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6年2月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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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香港豐盛佳美(國際)投資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6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