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
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6-001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
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特种分子筛、环保催化剂、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产业化项目”结项,该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1,446.25万元,其中59.48万元优先用于补充“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投资增加部分,1,386.77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85,075.50万元,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8年7月。
● 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号),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05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4,569.5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5,454.86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114.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11日全部到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2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110Z0001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及《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该议案已于2023年2月16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各项目的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特种分子筛、环保催化剂、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产业化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特种分子筛、环保催化剂、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的使用状态,项目节余资金1,446.25万元,待节余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原有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二)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同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446.25万元,其中59.48万元优先用于补充“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投资增加部分,1,386.77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投入其他募投项目、剩余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具体情况
1、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本次涉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募投项目为“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该项目,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本次变更后投资金额的差额59.48万元由前述节余募集资金进行补齐,剩余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本处第一次变更指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
为更好地把握市场机遇,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和市场需求的变化,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募投项目实际建设需求,拟对“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该项目的产品在保留的原有产品包括高纯氧化硅、高纯氧化铝、加氢催化剂、球形氧化铝、TRH分子筛5个主产品及其副产品高纯氢气,同时新增四甲氧基硅烷TMOS、硅溶胶、高纯硅溶胶(抛光液用)、烷烃脱氢催化剂PDH、多孔催化剂CS01、双氧水催化剂、HDC催化剂7个主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注:本处第一次调整指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公司积极推进市场前景良好的前沿产品的生产研发,调整了产品结构,并根据新的产品结构需求对项目工程建设中新生产工艺和配套设备进行了升级调整,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相应进行调整。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布局、产品技术储备、后续项目建设、使用效果、实际生产等情况,对“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产品结构进行调整,相应对该项目的工程建设和设备投入、辅助设施及部分工艺设计流程进行优化调整,同时募投项目变更实施需要重新办理备案、安评、环评、能评及首次工艺验证等审批程序,受上述因素影响,该项目周期有所延长。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施工图设计等工作,正在实施土建工程建设。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决定将募投项目“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8年7月。
(四)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重新论证及论证结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1,196.22万元,占原计划投资总额的13.17%。预计在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前,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将不超过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对“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如下: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首先,“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的需要,公司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集中度、调整产品结构、加强核心技术创新及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提升产品高附加值;开展节能减排、促进清洁生产、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改变低档和低价竞争,以优质产品实现替代进口产品。该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和激励相符合。
其次,“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相关产品具有较为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能够实现企业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通过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将进一步补充和丰富公司分子筛催化剂、非分子筛催化剂及精细化学产品的产品体系,满足市场对公司产品质量和产品产能提升的需求,能为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综上,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和激励,并且该项目具备良好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公司主营业务是研发、生产和销售特种分子筛及催化新材料产品,公司核心研发团队拥有二十年以上的行业从业经验,在特种分子筛及催化剂新材料的研发和生产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公司在现有产品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了充足的人才储备、客户资源,形成了一定的品牌影响力。公司拟在充分利用自身技术储备和生产资源的基础上,实施“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该项目拟生产的分子筛催化剂、非分子筛催化剂及精细化学产品,均为公司自主研发产品,公司已掌握人工合成高纯石英砂、高纯氧化铝以及上述分子筛及非分子筛催化剂的全套生产工艺和技术。
综上,公司具备丰富的研发和生产经验,具备充足的人才储备和客户资源,已拥有募投项目产品的相关技术储备,项目建设具有可行性。
五、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是公司结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和内外部情况,并经审慎研究决定。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6-002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1月27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进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参会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6-003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2月2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学术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26日
至2026年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 年 2月25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辽宁省大连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董秘办。
(三)登记方式: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1)、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
2、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四) 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股东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金钟
联系电话:0411-62395759
电子信箱:ccgzq@china-catalyst.com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