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ST海华 公告编号:临2026-008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青海华鼎”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26年2月5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2月6日上午1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封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为提高议事效率,保证公司正常运营,董事会同意豁免本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和会议材料提交时间的要求限制,并同意于2026年2月6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9)。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细通知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10)。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ST海华 公告编号:临2026-010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2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2月25日 10点00 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维才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市莲路33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25日
至2026年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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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2月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和青海华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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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6年2月24日(星期二)9:00一16:30
2. 登记地址:广州市维才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市莲路339号)
3. 登记手续:
(1)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2) 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6年2月24日17时。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李祥军 联系电话:0971-7111159 联系传真:0971-7111669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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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ST海华 公告编号:临2026-009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 公司原2025年度审计机构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鹏盛”)已辞任,鹏盛未对业绩预告涉及公司财务类退市情况是否消除出具专项说明。公司新聘任的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中瑞诚”)尚未对公司进行正式审计,尚不能确定公司业绩预告中2025年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情形,或存在其他不能消除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鉴于原聘任的鹏盛已于2026年1月28日辞任,为保证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瑞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9-11-08
(3)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1号楼805#
(5)经营范围:代理记账;从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人力资源服务;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工程管理服务;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从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人力资源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执行事务合伙人:李秀峰
(7)基本信息
截至2024年末,中瑞诚合伙人为51名、注册会计师28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名。
中瑞诚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9,616.7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5,122.5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716万元。
2024年度中瑞诚为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716万元;为14家挂牌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为324万元。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024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2024年度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中瑞诚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012.4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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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2)独立性
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以及审计标的的规模,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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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由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4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包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聘任事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公司股东会审议结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过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瑞诚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中瑞诚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瑞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ST海华 公告编号:临2026-012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已辞任,年审会计师未对业绩预告涉及公司财务类退市情况是否消除出具专项说明。2026年1月28日,公司收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 “鹏盛”)发来的《辞任函》,鉴于鹏盛对公司年审工作量及人力时间投入较大以及鹏盛2025年度审计工作任务繁重及整体工作安排等原因,经审慎决定辞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未对业绩预告涉及公司财务类退市情况是否消除出具专项说明。
● 公司存在终止上市风险。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基于现有财务资料的初步测算结果,年审会计师未对业绩预告涉及公司财务类退市情况是否消除出具专项说明。后续不排除由于审计调整、收入确认复核、资产减值测试等事项,可能导致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存在其他不能消除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瑞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瑞诚尚未对公司进行正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2月5日分别披露了《青海华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6)和《青海华鼎股票交易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7)。
二、公司目前风险情况
现对公司股票交易的风险提示如下:
1、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已辞任,年审会计师未对业绩预告涉及公司财务类退市情况是否消除出具专项说明。2026年1月28日,公司收到鹏盛发来的《辞任函》,鉴于鹏盛对公司年审工作量及人力时间投入较大以及鹏盛2025年度审计工作任务繁重及整体工作安排等原因,经审慎决定辞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未对业绩预告涉及公司财务类退市情况是否消除出具专项说明。
2、公司存在终止上市风险。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基于现有财务资料的初步测算结果,年审会计师未对业绩预告涉及公司财务类退市情况是否消除出具专项说明。后续不排除由于审计调整、收入确认复核、资产减值测试等事项,可能导致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存在其他不能消除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瑞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瑞诚尚未对公司进行正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ST海华 公告编号:临2026-011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5年
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青海华鼎”或“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青海华鼎2025年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6】0339号,下称:“工作函”),现将《工作函》内容公告如下: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30日,公司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亏及审计机构辞任公告,审计机构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鹏盛所)未对业绩预告涉及公司财务类退市情况是否消除出具专项说明。鉴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数据对公司股票是否触及终止上市情形具有重大影响,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关于收入确认合规性
根据公司业绩预告公告,你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3.36亿元左右,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3.3亿元左右,其中第四季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40亿元,实现大幅增长。公告显示,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你公司控股子公司茫崖源鑫能源有限公司完成了加气业务子公司的收购,青海华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在湖南长沙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青晔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青晔),两家公司经营成果自2025年8月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受此影响,公司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1、关于加气业务收入情况。请公司:(1)按月度披露加气业务的子公司业务量、价格变动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净利润、毛利率变动情况及原因;(2)补充披露第四季度加气业务前十大客户和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主营业务、是否为关联方、交易金额及占比、合同签订时间、是否新增客户或供应商,客户和供应商是否存在变动及变动原因;(3)结合上述问题、加气业务定价方式、运营模式、盈利模式及获客方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说明加气站营收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趋势,是否存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4)结合业务开展过程中合同或业务单据、付款凭证、资金流向等原始凭证,说明是否存在原始凭证完整性缺失的情况,以及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依据及准确性。
2、关于湖南新设子公司收入情况。公告显示,2025年8月5日,公司在湖南设立子公司湖南青晔,开展工程机械关键零部件的生产及销售,2025年8-11月,已确认营业收入2,433万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湖南青晔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主要经营及财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在职员工情况、主要客户名称、经营及注册地址、合同签署日期及金额、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条款、产线情况、主要资产构成情况、收入、净利润等;(2)补充披露第四季度湖南青晔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主营业务、是否为关联方、交易金额及占比、合同签订时间;(3)补充披露截至目前,湖南青晔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合同履约、发货及验收时间、地点等具体情况,说明是否存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4)结合前述问题,说明标的公司对主要客户与供应商是否存在重大依赖,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可持续性等情况,标的公司相关业务收入是否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规定的“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二、关于审计机构辞任
1、公告显示,2025年12月31日,公司聘任鹏盛所为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但聘任仅一个月鹏盛所决定辞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请公司核实并说明:(1)鹏盛所辞任的具体原因,聘任鹏盛所至今公司生产经营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2)鹏盛所自受聘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以来已开展审计工作,是否存在审计范围受限或其他不当情形,公司管理层与鹏盛所的历次沟通情况,双方是否就年审相关事项存在重大分歧,是否存在其他原因或事先已知晓的情况导致鹏盛所辞任。请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
2、你公司应当按程序尽快聘请审计机构,妥善做好年报工作安排并按照进度推进年报编制和审计工作,按期披露年报。公司新任审计机构应当履行充分适当审计核查程序,严格遵守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有关内容并严格履行质量控制复核制度,发表恰当的审计结论。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10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根据《工作函》的要求,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