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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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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6-007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2月6日在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召集人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就相关情况作出说明。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建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建龙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3个月内如再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亦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建龙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告编号:2026-00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建龙微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含)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5-009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建龙微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龙”)的经营发展需要,上海建龙计划向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2,000.00万元(含)的贷款。公司拟为上海建龙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2,000.00万元(含)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条款届时以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2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上海建龙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2,000.00万元(含)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适用第7.1.17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及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总额度。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建龙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上海建龙发展规划和经营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由于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信良好,同时对全资子公司上海建龙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为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全体董事同意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的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或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6-008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建龙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6年2月6日,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触发“建龙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建龙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自本次触发修正条件的次一交易日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5月8日),如再次触发“建龙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7号),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7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0,00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57号文同意,公司7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4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建龙转债”,债券代码“118032”。

根据有关规定和《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2023年9月14日至2029年3月7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23.00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71.71元/股。

(二)“建龙转债”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如下:

1、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3年6月8日起,“建龙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23元/股调整为87.1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建龙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2、因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手续,自2024年2月1日起,“建龙转债”的转股价格由87.14元/股调整为87.0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建龙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3、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5月24日起,“建龙转债”的转股价格由87.01元/股调整为72.0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建龙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4、因公司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12月20日起,“建龙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2.01元/股调整为71.9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调整“建龙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5、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6月26日起,“建龙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1.91元/股调整为71.7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建龙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建龙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建龙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6年2月6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60.95元/股),已触发“建龙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建龙转债”仍存在较长的存续期,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资本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判断,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建龙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自本次触发修正条件的次一交易日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5月8日),如再次触发“建龙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6年5月11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建龙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建龙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