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225 证券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6-015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杨剑飞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2,269,7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48%;副总裁许纪忠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2,535,9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223%。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披露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副总裁许纪忠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12%,占其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15.9541%;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杨剑飞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12%,占其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16.3003%;公司副总裁赵春财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1%,占其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15.9310%;公司副总裁管永银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7%,占其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7.3333%;公司副总裁郑永伟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4%,占其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14.5041%;公司副总裁李国平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7%,占其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15.0073%;公司副总裁林镇勇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7%,占其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7.3333%;公司财务负责人沈孙强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6%,占其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7.461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2025年11月13日,公司收到副总裁赵春财先生、管永银先生、郑永伟先生、李国平先生、林镇勇先生和财务负责人沈孙强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毕通知函》,截至2025年11月13日,副总裁赵春财先生、管永银先生、郑永伟先生、李国平先生、林镇勇先生和财务负责人沈孙强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107)。
2026年2月10日,公司收到董事兼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杨剑飞先生、副总裁许纪忠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毕通知函》。截至2026年2月10日,董事兼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杨剑飞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90,7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66%;副总裁许纪忠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699,9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02%。董事兼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杨剑飞先生、副总裁许纪忠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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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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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603225 证券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6-016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新凤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庄奎龙、桐乡市中聚投资有限公司、屈凤琪、桐乡市尚聚投资有限公司和桐乡市诚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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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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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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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致行动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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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新凤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凤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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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截至2025年10月9日,即控股股东新凤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次持股数量变化时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披露的《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公司总股本为1,524,554,694股。
“凤21转债”于2025年10月10日至2026年1月20日累计转股148,915股,使得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524,703,609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新凤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59.64%被动稀释至59.63%。
2026年1月21日,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022年回购股份剩余部分5,388,291股使得公司总股本减少至1,519,315,318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新凤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59.63%被动增加至59.84%。2026年1月21日“凤21转债”无转股。
“凤21转债”于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2月9日累计转股23,616,324股,使得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542,931,642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新凤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59.84%被动稀释至58.93%,触及1%的整数倍。
截至2026年2月9日,“凤21转债”累计转股23,770,493股,公司总股本为1,542,931,642股。以上权益变动均不涉及控股股东新凤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变化,上述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系注销回购股份及“凤21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新凤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发生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凤21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数量、转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事项。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