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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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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
暨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2026-0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6-003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

暨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科希德”)张海英女士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499,1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1809%。

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公司股东张海英女士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92,1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810%。近日,公司收到张海英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2月9日,公司股东张海英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10%。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海英实施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所致,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张海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由5,499,130股减少至5,307,0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1809%降至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指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海英实施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所致,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张海英女士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股东减持行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赛科希德

股票代码:688338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海英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2026年2月9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中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请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张海英

性别:女

国籍:中国国籍

身份证号码:1102221964***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荷兰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个人资金需求,按照已公告的减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因个人资金需求,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2,1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810%(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如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5,499,1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1809%,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92,1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810%,其持有公司股份由5,499,130股减少至5,307,0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1809%降至4.9999%。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11月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25,1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7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张海英

签署日期:2026年2月9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张海英

签署日期: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