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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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3-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6-013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梁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董事会秘书张小全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 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 议案名称:发行及上市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 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 议案名称:定价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 议案名称:发售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 议案名称: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筹资成本分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 议案名称:发行上市中介机构选聘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境外公开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10.01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2议案名称:《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3议案名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4议案名称:《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5议案名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增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确定其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就H股发行修订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均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其中第1、2、3、4、5、6、7、9、1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3,该议案关联股东梁丰、宁波胜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阔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卫、韩钟伟、刘芳、王晓明等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赵阳、徐贝凝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