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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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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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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本次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2026年3月4日、2026年3月5日、2026年3月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所处行业最新市净率为0.61,公司最新市净率为6.34,公司滚动市净率高于平均水平。

●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4,789.38万元、50,356.55万元;2024年度、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9,947.35万元、-11,959.82万元,仍为亏损。

● 公司控股股东方利强先生与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59,700,000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59.16%,占公司总股本的22.59%,质押比例较高。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函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2026年3月4日、2026年3月5日、2026年3月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及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度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情况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前期公告事项不存在需要调整、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2026年3月4日、2026年3月5日、2026年3月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滚动市净率(证监会行业分类),公司所处行业最新市净率为0.61,公司最新市净率为6.34,公司滚动市净率高于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4,789.38万元、50,356.55万元;2024年度、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9,947.35万元、-11,959.82万元,仍为亏损。

(三)控股股东股票质押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方利强先生与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59,700,000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59.16%,占公司总股本的22.59%,质押比例较高。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

申请银行授信权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申请银行授信权限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提请股东会批准董事会授予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单笔人民币25,000万元以下(含25,000万元)、累计人民币30,000万元以下(含30,000万元)的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独立决策权限。经营管理层可使用前述银行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资产抵押贷款、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无需提供反担保)贷款、开立承兑汇票、发行商业本票、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贸易融资等银行业务,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借款和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借款和授信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2、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对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单笔人民币25,000万元以上(不含25,000万元),40,000万元以下(含40,000万元)、累计人民币40,000万元以上(不含40,000万元),60,000万元以下(含60,000万元)的新增银行授信的独立决策权限。董事会可使用前述银行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资产抵押贷款、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无需提供反担保)贷款、开立承兑汇票、发行商业本票、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贸易融资等银行业务,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可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借款和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借款和授信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2月2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6年3月6日14时00分在杭州市之江路599号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董事长方利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5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总裁)方利强先生向董事会提交《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汇报2025年度公司总经理(总裁)实际履职情况。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的实际工作情况,编制了《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傅黎瑛女士、罗金明先生、韩旭先生向董事会提交《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汇报2025年实际履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从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结合公司发展规划,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议公司2025年的利润分配预案为:

鉴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根据2025年实际运营情况,编制了《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本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作出评估,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做出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的2025年度公司审计工作进行认真评价,鉴于其在公司年报审计中所体现的专业水平和良好服务,提议继续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申请银行授信权限的议案》

基于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公司资金需求将进一步提高,需不时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补充流动资金。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申请银行贷款及授信权限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申请银行授信权限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拟定2026年对控股子公司东莞市芯存诚邦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3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差额补足、反担保(含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的反担保)等。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2026年度担保预计事项,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此次担保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了《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2025年的实际工作情况,编制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现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拟出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计划方案,具体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计划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相关董事在董事会会议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进行了回避。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拟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计划方案,具体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计划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机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提请各位董事审议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以简易程序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分配现金股利、分配股票股利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同时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决策下列事项: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授权董事长在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或中止发行。

5、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6、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亦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8、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项授权决议的有效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因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亏损导致净资产减少,为了确保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现对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减,公司更新了《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因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亏损导致净资产减少,为了确保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现对募集资金总额及部分募投项目进行调减,公司更新了《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因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亏损导致净资产减少,为了确保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现对募集资金总额及部分募投项目进行调减,公司更新了《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因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亏损导致净资产减少,为了确保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现对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减,公司更新了《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具体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拟发布的会议通知、授权委托书、议案,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议表决后一致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9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解释第19号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本公司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数据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3月07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分析

(一)财务指标测算主要假设及说明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及实际发行的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以及公司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假设本次发行于2025年11月完成,该发行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最终发行时间以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并实际完成发行为准;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回购注销等)所导致的股本变动。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264,264,000股,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0,000,000.00股。按照本次发行数量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达到274,264,000.00股。该发行股票数量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准;

5、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0,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影响,该募集资金总额仅为估计值,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的募集资金总额为准;

6、为便于分析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假设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2025年度相比分别持平、减少20%亏损和增加20%亏损;

7、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总额、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注1: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注2: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测算。

二、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鉴于募集资金从投入使用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在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若公司不能当期扭亏为盈,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仍可能出现当期为负的风险;若公司实现盈利,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提高行业地位,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未来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是在稳步发展原有生态环境建设业务的基础上,以半导体存储业务作为创新突破业务,横向拓宽业绩增长点,打造“生态环境建设+半导体存储”双主业发展格局。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全部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嵌入式存储芯片扩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而做出的重要布局,与公司主营业务高度相关,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未来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支持公司开拓主营业务,提升实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情况

公司研发团队主要人员均有超过十年的产业背景或集成电路研发经历,具备丰富的存储产品设计研发经验。同时公司还不断加快推进人员招聘培养工作,不断增强人员储备。

2、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主要聚焦于存储卡、存储盘、固态硬盘等存储产品管理应用方案的研发、设计。在介质特性分析、高性能与低功耗固件设计、存储芯片封装工艺、存储测试方案开发等存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持续投入,形成了较强的研发与技术优势,并积极布局芯片设计、先进封测、测试设备研发等技术领域,对关键核心产品竞争力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在存储产品应用解决方案研发设计、先进封装工艺、测试装备开发等核心领域均构建较为完备的开发体系,围绕各技术领域持续深化技术能力,有力支撑公司产品战略和业务战略的持续落地,确保公司存储产品保持行业先进水平。

3、市场储备情况

公司与上游供应商及其代理经销商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并凭借着优秀的技术实力、卓越的服务质量以及严格的品控,与客户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持续稳定地为下游客户提供品质优良的半导体存储器产品。公司凭借存储产品研发封测一体化经营能力及优异的存储晶圆利用率,使得公司存储产品在容量、读写速度等参数相同的情况下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树立了良好的客户口碑和企业声誉,产品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

五、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投资者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加强对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措施,增强盈利能力,提升资产质量,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一)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科学、谨慎地作出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章程》和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相关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确保募集资金的规范、安全与高效使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配合保荐人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

(三)积极落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继续做强主营业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

积极落实募投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了企业实际情况、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及利润分配进行监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正)》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公司提醒投资者,以上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该等承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邦股份”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 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30,000万元。

● 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 本次预计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9,531.23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169.2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拟定2026年对控股子公司东莞市芯存诚邦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3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差额补足、反担保(含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的反担保)等。公司截至2025年末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2026年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2026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东莞市芯存诚邦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30,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30,000万元。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并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担保调整。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上市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3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东莞市芯存诚邦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东莞市芯存诚邦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芯存科技”)

2.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3日

3.注册资本:98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石鼓向阳路161号1栋101室

5.法定代表人:文雨

6.统一信用代码:91441900MA5125PL2F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真空器件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报关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持股51.02%的控股子公司

9.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5,297.25万元人民币、总负债22,164.78万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合计13,132.47万元人民币,2025年度营业收入34,048.57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2,088.03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828.33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实际新增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可以全面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并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预计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2026年度担保预计事项,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此次担保的相关事宜。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9,531.23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169.20%。公司没有出现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