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豪威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4
转债代码:113616 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3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于2026年3月1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虞仁荣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回购股份注销引起的股本变动,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改,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二)审议通过《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议案》
鉴于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基本趋同,公司董事会同意自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开始,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由于公司境内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获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的认可,并有资格为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的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因此,公司将不再另行单独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机构、标准、发放及止付追索和调整机制等进行了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情形与程序、离职后的责任义务、持股管理等进行了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鉴于贾渊先生申请辞去所担任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以及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下的授权代表的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高文宝博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委任高文宝博士替代贾渊先生为公司于《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下的授权代表,该委任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生效后,公司于《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下的授权代表变更为高文宝博士、任冰女士。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特此公告。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豪威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2
转债代码:113616 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两地上市,分别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并披露相关财务资料。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第4.11(c)条及第19A.31(4)条,在中国内地注册成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发行人(以下简称“中国发行人”)可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财务报表,而已在香港联交所作主要上市的中国发行人的年度账目可由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国执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前提是中国发行人已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年度财务报表。按照相互认可协议,一家获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中国执业会计师事务所,其已获认可适宜担任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内地注册成立公司的核数师或申报会计师,并且是香港法例第588章《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第20ZT条所述之认可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具有香港上市规则下的涵义)。
鉴于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基本趋同,公司拟自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开始,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
二、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对公司业绩或财务状况均不会构成任何重大影响。
三、不再另行单独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聘请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立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并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事宜的申报会计师。鉴于公司已于2026年1月12日完成在香港联交所主板的挂牌上市,香港立信的工作内容已全部完成,其聘任期相应结束。
鉴于公司将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且公司境内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获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的认可,并有资格为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的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因此,公司将不再另行单独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有利于提升信息披露效率,且不会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一致同意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并不再另行单独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豪威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3
转债代码:113616 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贾渊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职业规划原因,贾渊先生申请辞去所担任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以及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下的授权代表职务。
● 2026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高文宝博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委任高文宝博士替代贾渊先生为公司于《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下的授权代表,该等委任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贾渊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
公司董事会同意贾渊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的申请,在公司股东会补选产生新任董事前,贾渊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并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做好交接工作。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贾渊先生在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2026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高文宝博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委任高文宝博士替代贾渊先生为公司于《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下的授权代表,此项委任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生效后,公司于《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下的授权代表变更为高文宝博士和任冰女士。
高文宝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等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
附件:
高文宝博士简历
高文宝,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2003年加入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先后任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产品技术科长、部长、技术副总监、常务副总经理,TPCSBU总经理,重庆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中祥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京东方精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等职务,历任京东方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京东方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总裁、执行委员会副主席等职务,京东方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2025年11月起,担任豪威集团总经理。
高文宝博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豪威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1
转债代码:113616 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
制定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公开发行的45,800,000股股份(超额配售权行使之前)已于2026年1月12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2026年2月6日,公司同意由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为其自身及代表国际承销商)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按发售价每股H股股份104.80港元发行4,941,100股H股股份,上述股份已于2026年2月11日上市交易。
超额配售权行使后,本次公开发行共计50,741,100股H股,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50,741,100股。
(二)股票期权自主行权
1、2024年9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认为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有效期为2024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9日。
2、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认为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有效期为2025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9日。
公司上述激励计划在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2月11日期间内,激励对象共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股数为7,012,160股,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7,012,160股。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2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24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共发行2,44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根据有关规定及《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韦尔转债”转股期为2021年7月5日至2026年12月27日。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2月11日,公司“韦尔转债”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3,253股,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3,253股。
(四)回购股份注销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5日、2025年6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1,213,200股股份,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92%。截至2025年8月7日,上述回购股份已完成注销,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11,213,200股。
上述变更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260,970,295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260,970,295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以上事实,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制定内部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加强公司规范治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规范其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上述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