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6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日
至2026年4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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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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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查、复印件留存,并提供原件(授权委托书)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二)登记时间:2026年3月27日(上午9:00-下午16: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四)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邮编:201106
电子邮箱:investor@jinkosolar.com
联系电话:021-51808688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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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5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事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陈康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该事项以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前提,任期自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之日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事项
因工作调整原因,陈康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以及在公司各子公司担任的相关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陈康平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并且在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之后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陈康平先生确认其本人与公司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辞任而需提请公司及公司股东注意的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康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将继续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承诺。
陈康平先生自担任公司总经理以来,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公司从初创到壮大发展过程中作出了卓越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陈康平先生在任职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付出的辛勤努力与突出贡献,表示高度认可并致以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曹海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聘任完成后,曹海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蒋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常宸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曹海云先生、蒋瑞先生及常宸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技能及工作经历和经营管理经验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附件简历:
陈康平先生,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至2006年,任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07年至2022年12月,任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12月至2020年12月,任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CEO;2014年9月至今,任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2月至2026年3月,任公司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康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上饶市卓领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饶市卓领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康平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李仙德先生、李仙华先生系一致行动人,系李仙德先生配偶的兄弟,李仙德先生与李仙华先生系兄弟关系。除此之外,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曹海云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美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7月至2012年2月,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经理;2012年2月至2021年5月,任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17年6月至2025年9月,任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年12月至今,任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5月至2026年3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12月至2026年3月,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26年3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海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上饶市佳瑞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曹海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蒋瑞先生,中国国籍,198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持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2008年7月至2011年8月,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高级副经理;2011年8月至2016年12月,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高级经理、总监;2016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任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客户总部总经理;2018年12月至2020年12月,任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任第六届上海证券交易所复核委员会委员、现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常务理事、董事会秘书专业委员会委员、可持续发展(ESG)专业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蝉联中上协“董事会秘书履职评价5A”,多次获评“新财富金牌董秘”“金牛董秘奖”“卓越董秘奖”等奖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瑞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上饶市佳瑞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蒋瑞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常宸先生,中国国籍,1988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10月至2013年3月,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师;2013年3月至2015年2月,任公司财务报告经理;2016年3月至2026年3月,任公司财务预算与经营分析部副总经理;2026年3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常宸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4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83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9年4月19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01号”文同意,公司1,0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5月1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晶能转债”,债券代码“118034”。
根据有关规定和《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晶能转债”自2023年10月2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自2025年10月30日(即前次审议变更注册资本日)至审议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董事会召开日的前一交易日,“晶能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261,898,262股。基于上述事项,公司股本由10,005,202,678股变更为10,267,100,940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10,005,202,678元变更为人民币10,267,100,94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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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及补充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无实质性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