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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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6-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411 证券简称:海博思创 公告编号:2026-005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包含本数)。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已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将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6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43.2537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110.2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462.9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647.28万元。截至2025年1月22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中汇会验[2025]0067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募投项目实施,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4、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注1:上表中“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为最近12个月内滚动使用的累计金额;

注2:上表中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按照期间单日最高余额计算;

注3:上表中“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均为截至2026年3月10日的数据;

注4:上表中“单位协定存款”为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购买该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后募集资金仍在专户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可以随时支取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2、公司应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公司财务部将跟踪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88411 证券简称:海博思创 公告编号:2026-006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董高等相关主体购买

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有效保障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保方案

(一)投保人: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金额以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投保方案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购买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

三、审议程序

2026年3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为董高等相关主体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该议案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责任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风险管控体系,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规履职,促进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本次购买责任险预计支付的费用在市场合理范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