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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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悦鑫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6-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3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和网站www.lionfund.com.cn 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90天的最短持有期,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起的第90天(即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的期间,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投资者不能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自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投资者可在开放日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及相关业务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当日)之后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