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6-03-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ST精伦 公告编号:临2026-019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了《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9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公司预计202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年报披露后将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规定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第十三号一一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规定,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10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了《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9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相关规定,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一)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任一情形;

(二)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但公司因进行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相关规定无法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除外;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

(五)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如果相关指标经审计后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具体情形如下: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2026年1月28日,公司披露了《精伦电子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2026年2月11日,公司披露了《精伦电子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2026年3月5日,公司披露了《精伦电子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第十三号一一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规定,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10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披露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正常进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将按披露时间出具审计报告。

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ST精伦 公告编号:临2026-020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拟向光大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000万元,授信期限为壹年,以我公司自有房产和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号:鄂(2021)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131990号)做抵押,此综合授信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订相关合同,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合同为准。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是日常经营所需,有助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