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裁定抵债
完成过户暨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裁定抵债
完成过户暨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公告
新华联亚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锦州市华银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裁定抵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披露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华联亚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亚洲”)所持公司25,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被司法裁定抵债相关事宜。近日,公司获悉上述股份已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过户登记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过户完成基本情况
根据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6)辽 07 民初 183 号《民事调解书》,新华联亚洲所持公司25,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3%)被司法裁定用于抵偿其所欠锦州市华银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银资产”)债务289,425,000.00元。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系统显示,上述被司法裁定的 25,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9.93%)已于2026 年3 月17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股东新华联亚洲持有公司股份为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35%,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新华联亚洲拥有公司25,000,000 股股份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9.93%,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
二、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新华联亚洲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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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占总股本比例”的合计数存在差异主要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华银资产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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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占总股本比例”的合计数存在差异主要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新华联亚洲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并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所持公司股份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的正式公告为准。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份过户登记确认文件;
2、股东出具的告知函;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