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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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6-016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靖江市阳光大道11号金悦国际酒店三楼君澜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游利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董事会秘书XIE MEI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4议案名称: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5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6议案名称:向现有股东配售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7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8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9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0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1议案名称:评级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2议案名称: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议案1、2、3、4、5、6、7、8、9、10、11为特别决议议案,均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审议议案1、2、3、4、5、6、7、8、9、10、11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珊珊、朱欣圆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