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5版)
4、合并各方共同完成资产转移相关事宜,并办理权属变更、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合并各方履行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五、本次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皖维皕盛产品生产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为公司生产的聚乙烯醇缩丁醛(PVB)树脂,与公司构成了内部关联交易且占皖维皕盛全部采购业务的80%以上。为降低交易成本、减少管理层级、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同时进一步整合公司新材料产品的研发资源与生产规模,公司认为皖维皕盛实行“分厂制”比实行“独立法人公司制”更有利,若将皖维皕盛变更为PVB膜分厂进行生产管理,其作为独立法人已无存在必要。
由于皖维皕盛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及当期损益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有关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授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相关的事宜,授权有效期至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皖维高新第九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6-013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3月17日在公司研发中心7楼高管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会议由董事长吴福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与2025年年度报告相关的各项报告和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详细内容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2026年财务预算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注册会计师张扬、张运楼审计,并出具天健审字[2026]5-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3,994,145.52元,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按10%提取盈余公积33,676,463.43元,加上合并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3,238,794,150.63元,扣除年度内已分配2024年度股利289,675,302.86元,合并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349,436,529.8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623,027,216.19元。
结合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及江苏盐城基地等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董事会拟定: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69,106,44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利润41,382,128.9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308,054,400.88元转入下期。
如在本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调整分配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实施了回购注销2021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业绩补偿股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如获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165,528,515.92元)、股份回购金额(1元)和本次现金分红(41,382,128.98元)合计人民币 206,910,645.90 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47.68%。本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临2026-014)。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审核意见,详见《皖维高新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九届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福胜、毛献伟、向学毅回避表决)
预计2026年度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业务合计金额为76,038.1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业务合计金额为7,220.0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26-015)。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结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质量和工作状况,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6-016)。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安徽皖维皕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皖维皕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皕盛)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PVB中间膜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覆盖建筑级、汽车级、光伏级、装饰级、防弹级等全系列PVB材料,广泛应用于安全玻璃、建筑幕墙、汽车制造、光伏封装等领域。 鉴于皖维皕盛产品生产所使用的原材料主要为公司生产的聚乙烯醇缩丁醛(PVB)树脂,与公司构成了内部关联交易,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增加了管理环节和交易成本。为降低交易成本、减少管理层级、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同时进一步整合公司新材料产品的研发资源与生产规模,公司认为将皖维皕盛变更为PVB膜分厂进行运营管理,比现行的“独立法人公司制”管理更有利。董事会拟定: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本公司以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皖维皕盛。合并完成后,本公司作为存续公司,皖维皕盛终止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吸收合并后皖维皕盛的债权、债务及相关的民事责任、原有的经营范围及业务均由本公司承继。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上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见《关于吸收合并安徽皖维皕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临2026-017)。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20MW/80MWh用户侧储能系统项目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能源消费结构、降低生产用电成本、提升厂区供电可靠性与绿色发展水平,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行业发展趋势及能源政策导向,公司拟投资建设20MW/80MWh用户侧储能系统项目。根据《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MW/80MWh用户侧储能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总投资8,681.9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520万元。
本项目为公司厂区内用户侧储能基础设施,无需新增征地,电力接入条件便捷。项目规划建设功率20MW、容量80MWh的储能系统,配套建设电池舱、逆变升压装置、配电系统、智能监控系统及消防安全系统等全套设施,所需资金以自有资金投入,建设周期可控,建成后由公司自主运营,主要利用电网峰谷电价差实现低谷充电、高峰放电,同步承担应急备用电源功能,全面服务于公司连续化生产用电需求。
本项目是公司应对高耗能生产特点、实现成本管控的关键举措。作为连续生产型化工新材料企业,公司用电负荷大、用电稳定性要求高,电网峰谷电价差异为储能项目创造了稳定的收益空间,通过储能系统优化用电时段,可有效降低高峰用电支出,提升整体经营效益。同时,储能系统能够在电网停电、限电等突发状况下快速响应供电,保障核心生产线不间断运行,规避停产带来的设备损耗与经济损失,进一步提升生产运营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从长远发展来看,项目契合国家“双碳”战略与地方绿色制造政策导向,有助于优化公司能源结构、减少碳排放,助力公司打造绿色低碳工厂,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也能够为公司未来产能扩张预留电力保障空间,缓解电网高峰负荷压力,避免大规模电网改造投入。
上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见《关于投资建设用20MW/80MWh用户侧储能系统项目的公告》(临2026-018)。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组建“合肥中试新材料有限公司”暨参与建设合肥市化工新材料中试基地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试基地是衔接科研与产业化的核心载体,实验室阶段的技术参数在放大至产业化规模时常出现偏差,亟需通过中试找到适配参数,实现“人机料法环测”全要素匹配。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及安徽省、合肥市关于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快公司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完善“基础研究一技术开发一中试放大一产业化”全链条创新体系,提升公司在化工新材料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与行业地位,促进安徽省化工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快速发展,经公司研究决定,公司拟出资组建合肥中试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中试公司”),并以此为主体参与建设合肥市化工新材料中试基地。
中试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45万元。其中,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系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居巢投”)以货币出资1,227万元,持有中试公司60%股权;皖维高新以经评估的69.63亩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818万元,持有中试公司40%股权。
居巢投负责中试公司资金统筹、建设期融资及政府关系协调;皖维高新负责提供土地及水、电等公用工程配套;中试公司负责中试基地设计、建设、招商、运营、维护及资产管理等工作。
上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见《关于出资组建“合肥中试新材料有限公司”暨参与建设合肥市化工新材料中试基地的公告》(临2026-019)。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报废处置部分闲置固定资产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产业转型升级需要,报告期末,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部分闲置、淘汰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本次报废范围包括:皖维高新本部有机分厂、矿山分厂部分闲置机器设备、房屋及构筑物,以及子公司花山公司、机械公司、蒙维科技、广西皖维部分淘汰资产。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皖维高新本部拟报废的房屋及构筑物原值4,224,702.46元,净值1,262,313.91元;机器设备原值38,029,444.61元,净值11,634,332.05元。花山公司拟报废的房屋及构筑物原值468,394.65元,净值320,226.98元;机器设备原值101,946.11元,净值3,058.38元。机械公司拟报废机器设备原值1,469.03元,净值1,469.03元。蒙维科技拟报废的房屋及构筑物原值2,619,268.97元,净值1,887,052.63元。广西皖维拟报废的机器设备原值11,191,261.37元,净值367,253.16元。
因此,董事会决定:报告期内,公司对上述闲置机器设备、房屋及构筑物按资产净值进行报废处置,累计报废净额15,475,706.14元,其中,皖维高新本部12,896,645.96元,花山公司323,285.36元,机械公司1,469.03元,蒙维科技1,887,052.63元,广西皖维367,253.16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上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见《关于报废处置部分闲置固定资产的公告》(临2026-020)。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决定2026年4月11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拟审议以下事项:
1、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于吸收合并安徽皖维皕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上述有关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临2026-021)。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皖维高新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九届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四、报备文件
1、《皖维高新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皖维高新第九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皖维高新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26-016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了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该事项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表示认可,并发表意见如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充分了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工作方案和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等要素后,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3月17日召开的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该事项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皖维高新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皖维高新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九届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26-015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本公告所列公司与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6年3月17日,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福胜、毛献伟、向学毅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上述议案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2、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得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人拥有各自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通过该等关联交易可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来源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公司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87,534.10万元,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61,963.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公司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6年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83,258.10万元,其中关联采购金额为76,038.10万元,关联销售金额为7,22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一)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前身是安徽省维尼纶厂,始建于1969年,是国家“四五”期间的重点建设项目;注册资本:58,902万元;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皖维路56号;法定代表人:吴福胜。主营业务为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化学纤维、建材制品生产销售,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资本运作。
(二)巢湖皖维金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泉实业),系皖维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皖维路56号;法定代表人:吴霖;主营业务为从事编织袋、复合袋、加气混凝土砌块、乳胶、醋酸钠等产品生产经营。
(三)巢湖皖维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维物流),系皖维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经济开发区金山路14号;法定代表人:陈爱新;主营业务为从事货物运输、港口作业、仓储保管、工业品贸易等。
(四)安徽皖维先进功能膜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院公司),系皖维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2,013万元;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106号明珠产业园2号楼F区3层;法定代表人:吴福胜;主营业务为从事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等。
(五)安徽皖维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维物资)系皖维集团全资子公司,其作为皖维集团大宗物资购销及商品运输服务平台,具有较强的询价议价能力,集中采购优势明显。为进一步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公司将通过皖维物资公司代购煤炭、醋酸等原材料及中间产品,同时接受其液体化学品运输服务。皖维物资注册资本:6,600万元;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皖维路56号;法定代表人:朱凌云;主营业务为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房地产开发经营、食品销售、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等。
(六)明池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池玻璃),系皖维集团于2024年9月全资收购的汽车安全玻璃企业,其核心产品涵盖了OEM夹层玻璃、钢化玻璃以及包边玻璃等多种类型玻璃,可为各类车型提供全套的汽车玻璃配备方案。明池玻璃注册资本:11,599万元;公司地址: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小观镇明池路3号;法定代表人:袁大兵;主营业务为从事玻璃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电泳加工、淬火加工、技术服务等。
(七) 明池玻璃(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池安徽),系明池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核心产品涵盖了OEM夹层玻璃、钢化玻璃以及包边玻璃等多种类型玻璃,可为各类车型提供全套的汽车玻璃配备方案。明池安徽注册资本:15,000万元;公司地址:安徽省巢湖市巢维路59号;法定代表人:袁大兵;主营业务为技术玻璃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真空镀膜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等。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销售业务和关联采购业务。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的原则:①自愿平等、诚实可信的市场定价原则;②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③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销售、关联采购业务产生的关联交易均采用市场化的定价原则。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目的
公司与关联方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并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定价原则,交易没有损害公司长远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长期以来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 备查文件
1、《皖维高新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皖维高新第九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