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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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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89版)

2026-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9版)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6年4月9日(9:00-12:00,13:30-17:00)。

(三)现场会议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1、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368号金山财富广场4号楼11层

2、联系电话:0592-2932989

3、传真号码:0592-2932984

4、联 系 人:何璇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建发合诚 公告编号:2026-015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合诚”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了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原《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最终内容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情况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拟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董事长王雪飞先生。

待该章程修订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建发合诚 公告编号:2026-013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额度合计8.9亿元,尚未实际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综合授信申请情况

根据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规划以及开拓多种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的需要,结合上年度授信额度使用情况,公司及各子公司2026年度拟合计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7.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情况如下:

(1)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单家不超3亿元的综合授信,拟申请授信的银行包括: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及大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等。

(2)其他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向厦门建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4.5亿元的综合授信。

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授信最高额度内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8.9亿元。在担保总额度不变的前提下,资产负债率处于相同类别(资产负债率70%以上及70%以下两类)的公司可在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担保方式包括部分房产抵押、连带责任担保、保证金质押、信用担保等,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备注:公司按其持股比例对合诚建设提供担保。

三、决策程序

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与银行签署业务相关的协议文件,办理具体的业务手续。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经营情况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被担保的各子公司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五、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正式担保合同为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8,00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20%。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者因此导致的潜在诉讼事项。

特此公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