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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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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短期、低风险产品(信托产品除外),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持续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创造更大的投资收益,在保证资金安全及不影响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天津博迈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迈科资管”)、博迈科海洋工程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博迈科”)在保证资金安全及不影响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中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三)资金来源
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适时投资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信托产品除外),交易对方均为境内合法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券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博迈科资管、香港博迈科在保证资金安全及不影响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中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短期、低风险产品(信托产品除外),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理财产品的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购买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信托产品除外),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2、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信托产品除外)是在确保资金安全及不影响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 公司通过适度投资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信托产品除外),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6-019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结合2025年度行动方案落实成效、经营发展实际及中长期战略规划,制定本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耕核心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面对全球能源转型趋势与海工产业格局重塑的战略机遇期,公司将持续聚焦天然气液化、海洋油气开发模块等核心主业,以提升订单质量与项目交付效率为核心,通过深化技术创新、优化运营效率、强化风险管控,持续巩固在全球高端模块市场的领先地位,为实现中长期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一)深化“四个一流”建设,夯实品牌价值
2025年度,公司以“一流的产品、一流的服务、一流的管理、一流的场地”为战略牵引,全面推动品质升级与服务赋能。通过签署全球首个FPSO全周期《建造质量承诺宪章》,公司进一步凸显以客户为中心的品质标杆;UARU FPSO项目提前完成全部交付并实现400万安全无损失工时里程碑,彰显卓越履约能力。未来,公司将持续聚焦模块化建造技术升级与数字化融合,以高标准交付成果强化品牌公信力,巩固与国际高端客户的长期合作黏性。
(二)优化生产运营体系,保障订单高效履约
公司持续完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位一体管理体系,顺利完成多项国际资质年度审核与换证,为高端项目执行提供坚实保障。2025年,公司依托精细化管控能力,推动UARU FPSO等重点项目超进度达成关键节点,其他在建FPSO及海上生活楼模块项目亦稳步推进。2026年,面对集中交付高峰,公司将强化全周期管控与隐患排查,确保21-27亿元在手订单按期高质量交付,持续提升客户满意度。
(三)践行绿色低碳生产,推动可持续发展
公司积极响应“双碳”目标,将绿色理念深度融入生产全流程。通过优化厂区能源结构,大力推行光伏发电,提升“绿电”使用比例,有效降低碳排放强度。同时,公司将继续以“行业领先”为目标,持续优化模块化建造工艺,提升数字化与低碳技术适配能力,在高精度集成、严苛环境适配等方面,助力客户实现全流程碳减排。未来,公司将持续深化“绿色工厂”建设,通过工艺创新与设备升级,稳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行业绿色转型提供示范。
二、优化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效能
公司以2025年成功完成监事会改革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治理机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根基。
(一)深化治理机制落地,提升监督与决策效率
1.强化专门委员会职能:充分发挥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作用,其中审计委员会(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将全面承接原监事会的财务监督、内控监督等核心职权,每季度召开至少1次会议,对公司财务数据、内控体系有效性进行审议。
2.保障独立董事履职:为独立董事提供充分的信息支持与沟通渠道(包括定期提供经营数据、重要事项专项汇报等),确保其深度参与董事会决策,对关联交易、重大投资、融资等议案进行独立判断并发表明确意见,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现场履职均达15天。
(二)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合规与业务适配
1.动态修订管理制度:结合新《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导向及监管要求,2026年将严格遵照管理要求,及时对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确保治理体系与监管要求、业务发展精准适配。
2.强化重点领域内控:针对财务管控、信息披露、关联交易、风险管理等关键领域,完善制度流程与操作规范,建立“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全链条内控机制,确保各项业务合规有序开展。
(三)强化审计监督与整改落实,筑牢合规防线
1.坚持贯彻内部审计:2026年计划开展核心业务领域专项审计,覆盖所有重要业务单元;并安排专人进行复核,提升审计独立性与专业性。
2.建立整改闭环机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整改期限,实行“闭环管理”;整改完成后进行跟踪验证,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总结经验教训,优化内控流程,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持续现金分红,落实价值回报
公司始终将投资者回报置于战略高度。自2016年上市以来,公司已实现连续九年现金分红,累计分红金额超4.15亿元,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50%。在此基础上,公司于2025年末推出上市以来首次特别分红计划,进一步以实际行动回馈股东信任,强化价值共享机制。未来,公司将结合经营实际与发展需要,持续完善科学、稳定的分红政策,实现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有机平衡,构建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体系。
公司高度重视市值管理与投资者信心维护。2025年,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念及内在价值的充分认可,公司以自有资金完成股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434.8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5434%,回购总金额为4,719.27万元。该举措有效传递公司对长期价值的信心,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为公司资本市场形象注入积极预期。
2026年,公司将持续完善治理机制,严控项目风险,保障订单高质量交付,夯实盈利基础。同时,公司推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扣除回购专户)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这一创新举措进一步强化了股东回报机制,彰显了公司与股东长期共赢的发展理念。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深化科技创新,提升服务效能
公司高度重视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与颠覆性技术创新,组建了实力雄厚的专业研发团队,始终坚持以“创新驱动”与“质量优先”赋能技术改造。通过持续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公司生产经营质效稳步提升,为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筑牢了坚实的产业根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拥有授权专利291项(其中发明专利74项、实用新型专利217项),软件著作权53项,知识产权护城河持续拓宽。此外,由公司牵头发起成立的“天津市海洋装备高端制造技术创新产业联盟”,已吸引多家能源科技及信息网络企业加盟。该联盟有效搭建了区域内海洋装备企业的高端交流平台,促进了资源高效共享与优化配置,为天津地区海洋装备技术创新注入了强劲动力。
展望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深入推进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水平。公司将以更高水平的科技自立自强,充分发挥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新动能中的引领作用,抢占行业发展制高点。
五、深化投关管理,提升信息质量
公司凭借高质量的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025年度荣获“金信披奖”“董事会办公室优秀实践”等资本市场权威认可。2026年,公司将持续提升价值传递能力,构建更加开放、透明的投资者沟通体系。
(一)坚守信息披露核心准则
1.严格合规披露:严格遵循《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提升披露质量:优化公告内容结构,确保披露信息逻辑清晰、数据翔实、风险提示充分;对重大合同、业绩预告等关键信息,提前做好披露筹划,保障投资者及时获取重要信息。
(二)拓宽并深化投资者沟通渠道
1.多元化渠道建设:充分利用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路演中心、“博迈科视界”新媒体矩阵(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等)、公司邮箱、投资者热线等渠道,构建全方位沟通网络。其中,上证E互动平台保持投资者提问100%回复率,回复时效不超过2个交易日;新媒体平台每月发布原创内容不少于6条,年度累计播放量突破60万次。
2.常态化交流活动:保持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全覆盖,邀请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独立董事等人员出席,与投资者进行实时互动;全年组织机构调研、投资者交流等活动,邀请投资者走进公司生产基地,实地了解公司运营情况。
(三)加强投资者教育与品牌传播
1.投教内容输出:通过自有新媒体平台,围绕国际市场、行业发展、公司治理等主题,输出优质投资者教育内容,提升投资者专业素养。
2.参与投保活动:积极参与“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投资者服务周”等各类投保活动,通过小视频、知识点介绍等形式,与投资者深入交流,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六、践行社会责任,彰显企业担当
公司将社会责任深度融入发展战略,坚持“企业发展与社会贡献相统一”的理念,在教育公益、捐资助学等领域持续发力,彰显上市公司的责任与担当。
(一)深耕教育公益事业
1.捐资助学持续进行:公司连续十二年开展“富顺捐资助学活动”,累计捐助金额达231万元,帮扶学生450人。2026年将继续进行捐资助学活动,扩大奖助学金帮扶范围。
2.教育基础设施支持:公司自2024年度开始参与“美丽校园共同缔造”项目,截至2025年末累计捐赠630万元用于学校操场基础设施改造工作,2026年公司将继续关注教育公益事业,助力广大学子健康发展。
七、“关键少数”履职,稳固发展根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是公司发展的核心力量,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压实“关键少数”责任,提升相关人员的履职能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压实“关键少数”责任
1.保障履职支持: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关键少数”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持续为其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支撑,并搭建高效畅通的常态化沟通渠道,充分保障其独立、客观、公正地参与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决策,助力其在重大经营决策、风险防控等关键领域,精准发挥专业研判、合规把关与科学决策支撑的重要作用,切实提升公司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与有效性。
2.强化履职考核:公司持续健全并严格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评价体系,以公司战略落地、经营发展成效及治理履职要求为核心,科学设定考核指标、细化考核标准,将交易审核、风险防控、重大决策参与等关键履职行为及成效纳入考核范围,实现考核内容全覆盖、考核过程可追溯、考核结果可量化。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优化考核激励约束体系,补充薪酬递延支付与止付追索的相关要求,明确适用范围、支付比例与期限,将考核结果与薪酬递延发放深度绑定;同时对未勤勉尽责造成公司重大风险损失、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止付未支付薪酬、追索已发放部分薪酬,该机制同样适用于离职、退休相关人员。
(二)提升综合履职能力
1.加强专业培训,开展业务考察: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的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组织法律法规、监管新规及公司治理实务的专项培训。针对业务发展痛点与管理提升需求,适时安排赴标杆企业及核心合作方实地考察,交流学习先进经验与技术应用,有效拓宽战略视野,为高效履职、科学决策提供坚实支撑。
(三)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1.优化激励体系:公司将持续完善与“关键少数”职责相匹配的长效激励机制,将其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履职情况等核心指标深度绑定,引导其聚焦公司长期战略与价值提升,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
强化约束机制: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明确“关键少数”履职红线,对各类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通过刚性约束确保其规范、勤勉、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八、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行动方案是公司基于目前的实际情况和外部环境而作出的计划方案,未来可能会受到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6-016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项目履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额度预计
为满足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业务发展要求,公司申请2026年度为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提供80亿元的项目履约担保额度。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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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为天津博迈科提供的担保余额仅为项目履约担保余额(其中若涉及美元以2026年3月17日汇率1美元兑换6.8961元人民币计算,下同),综合授信担保余额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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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对外担保总额包括综合授信担保总额及项目履约担保总额,具体详见下文中的“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子公司天津博迈科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子公司天津博迈科项目合同履行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与业主方签署担保协议作为合同履行的必备条件的情况已成为常态。鉴于此,在充分评估子公司天津博迈科2026年度业务量的基础上,现申请公司为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提供80亿元的项目履约担保额度。此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以担保协议为准,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变更、修改或到项目完工因最终决算导致合同金额发生变化,担保协议中的金额自动匹配调整后的合同金额。担保具体额度使用将视公司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该额度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在该有效期内进行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项目履约担保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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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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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项目履约担保额度,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履行项目合同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其中,计划新增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提供的预计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内容以后续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公司为子公司天津博迈科项目合同履行提供担保,相关担保协议由公司与业主方签署,属合同履行的必要条件,属于业务惯例。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公司能有效控制和掌握被担保人日常经营及重大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基于子公司天津博迈科项目执行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对项目履约担保额度进行预计,旨在保障子公司正常履行项目合同,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发展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良的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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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