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金融法治体系 筑牢金融强国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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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金融法,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对于及时把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一系列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固化下来,不断提升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少军表示。
我国金融领域将迎来首部管总的基础性法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保障了我国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新征程,金融改革深化和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对金融法治建设提出新要求,党中央审时度势,提出制定金融法。
如何看待金融法的定位?
在业内人士看来,金融法是我国金融领域第一部管总的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法律,定位于金融法律体系中的“1”。银行、保险、证券等领域的法律“N”以及其他金融法律法规“X”,需与“1”确定的基本规定对标对表、立修并重,具体规范各领域的金融活动,“1+N+X”共同构建科学完备统一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
记者注意到,草案突出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聚焦完善金融基本法律制度,强化对金融各领域法律法规的协调统领,对涉及金融发展根本性、原则性、方向性问题明确法律要求。采取通则性立法模式,从顶层设计和宏观层面及时覆盖法律空白。
梳理草案可以发现,金融法在内容上突出系统性、全面性,推动构建逻辑严密、层次分明、全面覆盖现代金融体系各方面全过程的基本法律规范;在条文表述上突出原则性、统领性,为其他金融法律法规提供基本法律框架和原则;在法律实施上,以基础规范为主,转致、授权立法为辅的方式,实现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
突出“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
研读草案内容可以看出,金融法注重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解决制约金融高质量发展中的法治难题,突出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
在强监管方面,在总则即明确“国家将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依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提出金融严监管的基调,全面强化“五大监管”。对金融活动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增强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推动建设完备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健全监管责任分工体系,建立监管责任归属认领机制和兜底监管机制。完善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强化监管履职保障和监管问责。促进部门间、央地间的监管分工协作。
在防风险方面,坚持把防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处置机制,压实各方处置责任,丰富处置工具和资源,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坚持市场化法治化风险处置原则,完善早期纠正制度,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强化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明确金融风险处置分工和权利义务,优化处置资金的使用条件和次序,重点解决处置授权和处置资源不足等问题。强化风险处置与司法程序、刑事打击的有效衔接。明确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体制机制。
促高质量发展方面,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增强金融政策与财政、就业、产业等政策的协调配合,坚决避免脱实向虚。鼓励金融资源投向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提高实体经济融资效率,切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要求金融业回归本源、专注主业、规范发展,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金融服务需求。强调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实现金融自身高质量发展。
“草案既引导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又强化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彰显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鲜明导向。”郭雳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