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3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出具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由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全体委员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票2票。
独立董事赵晓波、赖瀚琪回避表决本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1、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票6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审议了董事薪酬方案,基于审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审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董事许荣煌、陈习良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票2票。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票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备案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28 证券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6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81,671,615.4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820,832.85元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70,850,782.55元,报告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399,398,209.69元。
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513,309,812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购回股份(13,729,618股)后的总股本499,580,194股为基数测算,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74,937,029.10元(含税)。
4、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年度预计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74,937,029.10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7,335,165.76元(不含相关交易费用)。综上,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82,272,194.86元,占本年度净利润的100.74%。
(二)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或者股票期权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注: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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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的“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本次拟实施的本年度利润分配预计金额。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82,253,096.5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股东合理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3,974,439.72元、223,500,000.00元,占当年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58%、9.67%,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28 证券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0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
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集团综合授信包括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1.80亿元,授信期限为12个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内,各家银行的具体授信额度以协议签署为准,具体融资需求及金额,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定。启用银行授信时间、使用授信的种类(包括贷款、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汇票承兑、国内信用证等)、融资方式(包括信用融资、资产及股权等抵押融资及质押融资等)、单次使用授信的具体金额及费用等事宜,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求与各商业银行协商确定并执行。
现针对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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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台山市台城长兴路11号(综合仓库)6号楼一楼R-61-8203
法定代表人:许荣煌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本公司股权比例1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药物检测仪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家具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草药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5年07月03日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特一海力的资产总额为57,005.04万元,负债总额为46,435.7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0,569.31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66,488.91万元,利润总额-2,136.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22.66万元。
担保期限:12个月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贷款利率:由公司与商业银行具体协商
担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2、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秀英区永桂工业开发区海力路9号
法定代表人:许荣煌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本公司股权比例1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保健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委托生产;有毒化学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中草药种植;中草药收购;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生物农药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1992年12月30日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海力制药的资产总额为22,050.43万元,负债总额为3,808.4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8,241.99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13,836.07万元,利润总额2,625.0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41.58万元。
担保期限:12个月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贷款利率:由公司与商业银行具体协商
担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在担保总额及担保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子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有关担保事项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贷款利率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28 证券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1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对《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不以董事职务发放薪酬或津贴,按其在公司担任的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
2、外部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为10.2万元/年(含税),平均8,500元/月(含税),按月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四、其他说明
1、方案中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扣除(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