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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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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6-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6版)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借款金额

人民币75,600,000.00元。

(三)借款用途

此项资金专门用于乙方有关项目生产经营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借款期限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宣布借款到期。借款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展期一年。

(五)借款利率

1.95%,乙方应于每年年末向甲方结清当期已实际计提的利息;若计息期间不足一年,按照实际占用天数计算。

(六)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补充公司有关项目的生产经营使用资金,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借款利率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本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次交易不存在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除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外,2026年初至今公司未与中联投资发生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6-010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02号)核准,公司2014年9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1,840,796 股,发行价为16.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119,999,999.68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以下简称“发行费用”)25,814,494.6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94,185,505.08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4年9月19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9月19日出具天职业字[2014]11221号验资报告。注:验资报告披露发行费用为25,816,840.80元,与上述发行费用差异2,346.20元。原因是:实际发生的印花税较验资报告披露的发行费用中预估的印花税减少2,346.20元。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0.00元;本报告期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本金支出490,000,000.00元,本报告期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本金转回735,000,000.00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40,674,921.68元,其中:累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支出0.0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245,000,000.00元,报告期内使用490,000,000.00元,收回本金735,000,000.00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040,674,921.68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2,040,674,921.68元,本报告期内使用0.00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2,040,674,921.68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元;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为199,132,177.69元(其中以前年度为197,688,635.82元,本报告期为1,443,541.8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并修订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3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17年11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20年11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25年10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以下合称“监管银行”)分别开设了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曾用名: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9月26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原名称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于2019年5月银行变更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5年4月17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建材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及“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仅涉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实施情况如下: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决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超额使用1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进行补充确认,并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人民币24,600万元(含24,6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6,000万元(含26,000万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前述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490,000,000.00元,期末结构性存款本金余额为0.00元。报告期内累计确认结构性存款投资收益1,353,819.18元,期末应收结构性存款收益0.00元。明细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2月19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尚未投入结构钢骨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38,006万元变更用途为:10,177万元投入北新建材(陕西)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10,232万元投入井冈山北新建材有限公司(曾用名:北新建材(井冈山)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剩余资金17,597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6-011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常会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于2024年3月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加速推进“一体两翼,全球布局”发展战略落地

公司持续聚焦石膏板、防水材料和涂料三大产品体系,进一步推进发展战略落地,完善业务布局。报告期内,公司在泰国投资建设的年产4,000万平方米石膏板生产线已投入运营,有序推进山东泰安石膏纤维板生产线项目、浙江宁波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安徽滁州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和防水砂浆生产线、安徽安庆工业涂料生产基地等项目的投资建设;并购安徽皇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联合重组远大洪雨(唐山)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并加强浙江大桥油漆有限公司的整合工作,进一步夯实石膏板、防水、涂料业务区域布局与市场竞争力。实施“公装到家装、城市到县乡、基材到面材、产品到服务”四个转变,持续推进石膏板业务协同,加强石膏板与防水、涂料业务的联动,强化内部资源协同与价值共享,加快向消费类建材综合制造商和服务商转型。

二、科技创新,点燃高质量发展强引擎

本集团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持续加大研发经费投入,2025年研发经费投入金额超过10亿元。公司加强科技平台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平台顺利通过复评,2025年新增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省部级创新平台4个、高新技术企业3家。实施科研项目分类分级管理,围绕功能性石膏板、低碳智能数字化“六零工厂”建设、高性能防水材料、特殊功能涂料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绿色低碳、智能制造与产品升级深度融合。截至2025年末,公司累计拥有有效专利5,322件,发明专利占比超过33%,持续以技术创新提升产品品质与核心竞争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三、夯实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成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及1位董事的调整,聘任1位副总经理;2025年6月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持续夯实规范运作基础。同时,公司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及专业机构作用,提升决策科学性;拓宽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积极为中小股东参会行权提供便利,畅通沟通渠道,切实增强投资者话语权与获得感;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合规管理,保障公司经营稳健、运行规范。

四、完善信披,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

本集团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完善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沟通机制,构建多元化沟通体系。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开展常态化、多层次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疑问,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披露生产线建设、融资进展、业务布局等与投资决策密切相关的信息,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

五、稳健经营,树牢回报投资者理念

本集团始终坚持稳健经营,牢固树立回报投资者理念,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0,638.03万元。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额1,702,236,042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85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16,603.17万元,2025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12%。

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得到切实实施。在方案执行过程中,公司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并根据投资者的反馈调整实施进度。

2025年度,公司积极推动“质量回报双提升”方案的落地实施,保持了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公司将继续深入开展“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聚焦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夯实公司治理,强化规范运作,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6-012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离任情况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卢新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法定退休条件,卢新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委员职务,并将履行职责至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辞职后,卢新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二、董事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卢新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卢新华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目前任期已满,其将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卢新华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及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卢新华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的发展战略、改革发展、规范治理、合规运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向卢新华先生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董事候选人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3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提名冯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后方能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冯玮先生获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冯玮先生简历

冯玮,男,1968年生,清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冯先生自2023年10月至2026年2月任中建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中国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6-013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交易所系统投票和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1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1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股东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17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注:本次股东会仅选举一名非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2、本次股东会拟审议的提案内容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提案内容详见2026年3月26日公司分别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s://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第6-7项提案审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会除审议上述提案外,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三、现场股东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23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6年4月23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17层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凭个人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26年4月21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北新建材”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平

联系电话:010-57868786

传 真:010-57868866

电子邮件:bnbm@bnbm.com.cn

6.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7.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s://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86”,投票简称为“北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1.在提案1至提案10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右方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以“√”为准。

2.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5.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6-014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相关内容。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9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准则解释第19号》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