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6-022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朋微”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出具的《关于更换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国泰海通作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指定江志强、何凌峰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已于2025年12月31日届满,但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此未尽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由于原保荐代表人何凌峰先生工作变动,无法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海通现委任保荐代表人黄央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何凌峰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江志强先生和黄央先生。公司董事会对何凌峰先生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附件:黄央先生简历
黄央先生:保荐代表人,管理学硕士。曾主持或参与用友汽车IPO、中芯国际IPO、屹唐股份IPO、华海清科IPO、大智慧IPO、景嘉微IPO、景嘉微非公开发行、成飞集成非公开发行、上海梅林非公开发行、包钢股份非公开发行、芯朋微非公开、和林微纳非公开、兆易创新重组、北京君正重组、传化股份重组、中海发展公司债、上海电力公司债、亦庄国投公司债等项目的工作。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6-021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16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16号芯朋大厦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6日
至2026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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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2、3、4、5、6、7、8、9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已经于2026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涉及的股东或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或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四)参会登记时间:2026年4月14日(上午8:00一11:30,下午13:00 一16:30),以信函或者电子邮件办理登记的,须在2026年4月13日17:00前送达。
(五)登记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16号芯朋大厦11楼公司董秘办。
(六)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16号芯朋大厦
邮政编码:214028
联系人:孙朝霞
联系电话:0510-85217718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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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