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1版)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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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在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各交易内容可做适当调整。
3、2025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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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和关联关系介绍
1、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关联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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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方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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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来源于中联重科2025年三季度报告。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中联重科持有公司53.8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4)履约能力分析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系国内工程机械业的龙头企业,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的可能性较小,对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联重科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销售汽车电子产品及零部件、提供开发服务等交易,产品与服务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本原则,参考同类产品的报价并结合产品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交易价款根据合同或订单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合同或订单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下属子公司东莞市路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中联重科部分下属企业签订了2026年度《产品采购合同》,合同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中联重科其他下属企业签订相应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联重科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且全票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审议的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与中联重科及其下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交易原则,公平、公允、合理,交易程序规范,该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3、与关联方签署的协议。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3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6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9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 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畅科技”)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刘若玲女士,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刘若玲女士200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刘若玲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彭晟先生,202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彭晟先生202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彭晟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成雨静女士,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成雨静女士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成雨静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3份。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预计为不高于人民币17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不高于13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高于40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1万元,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如出现合并报表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毕马威华振工作量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审计总收费将由毕马威华振与路畅科技管理层另行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专门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证券从业审计资格,组织机构健全,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能力,符合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专门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1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26-012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03月2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6年04月1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17日(星期五)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04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17日上午09:15-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17日 09:15至15:00任意时间段。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04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13日(星期一)下午3: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票简称:路畅科技;股票代码:002813)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11号软件产业基地5栋C座9楼901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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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表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其他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6年0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登载的《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4)、《2025年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中联重科及其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2、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提案,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时均单独表决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提案7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04月14日(星期二)9:00-11:30、13: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14日(星期二)17:00。
4、登记地点:
(1)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11号5栋C座9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信函送达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11号5栋C座9楼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57,信函请注明“路畅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3)传真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 “路畅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并注明联系电话。公司传真号:0755-29425735。
5、会务常设联系人:赵进萍
电话:0755-26728166
传真:0755-29425735
邮箱:shareholder@roadrover.cn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交与会务人员。
2、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提前30分钟到达。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1、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加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就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3”,投票简称为“路畅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6年04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4月17日09:15至15:00任意时间段。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2: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限售股或非限售流通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4月17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委托权限为:出席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该次股东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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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