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9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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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将与关联方延续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2,786万元,其中: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与翠微集团在房屋租赁、房屋托管方面延续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8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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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科融通将与新源富在收单业务方面延续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9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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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2025年7月起,新源富成为公司关联方,上表中“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为2025年7月至12月实际发生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翠微集团是海淀区国资委所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匡振兴,注册资本472,328.9994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会议服务。翠微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9.46%的股份,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北京新源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新源富于2017年11月20日在北京注册成立,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翔宇,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0层1-23-1012号,主营业务为信息技术服务。海科融通持有新源富45%股份,另外两名股东上海环宇云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数科扬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新源富35%和20%股份。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一)公司于2010年1月6日、2011年8月5日、2012年12月3日、2019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19日与翠微集团签署《翠微大厦房产租赁协议》《翠微大厦房产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翠微大厦房产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翠微大厦房产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翠微大厦房产租赁协议》,承租翠微大厦地下一至三层及地下夹层,面积共计18,609.31 ㎡的房产,租赁期限自签署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
(二)公司于2026年1月1日与翠微集团签署《托管协议》,公司受托管理和经营海淀区万寿路锅炉厂宿舍2号院16号楼一层房产,建筑面积690.10 ㎡,托管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三)当代商城于2023年12月29日与翠微集团签署《托管协议》,当代商城继续受托管理和经营海淀区高粱桥斜街15号、海淀区志强园甲3号的相关资产,建筑面积共计3,054.52㎡,托管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四)甘家口大厦于2023年12月29日与翠微集团签署《租赁协议》,续租甘家口大厦地下一层(不含超市)、地下夹层、地下二层和地下三层房产,建筑面积共计22,008.96㎡,租赁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
(五)海科融通于2024年3月1日与新源富签署《支付业务拓展服务协议》,由海科融通委托新源富进行支付业务的市场开发,并按合同规定计算新源富的分润,合同于2025年2月28日到期,按合同约定双方无异议可予以顺延相同期限,顺延次数不限。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同期内正常履行且未发生价格条款的变化。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因正常经营及配套的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 备查文件
1、《翠微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翠微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0
债券代码:18888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以及中期票据发行方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逐项审议。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品种
中期票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总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的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期限
5年期(可设置含权),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相关规定、市场环境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批次
本次中期票据在获准注册的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发行利率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利率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与主承销商根据各期发行时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运营资金及项目建设、股权出资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允许的企业生产经营等用途中的一种或几种。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以及比例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具体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承销方式
聘请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内的金融机构承销,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余额包销。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发行债项担保
本次中期票据将由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取得批复后24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08
债券代码:18888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述
根据北京德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3月26日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德皓审字[2026]00000973号),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0,677,442.1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15,440,285.26元,实收股本为798,736,665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主要是由于公司2022年-2025年连续发生亏损所致,主要因素包括:
1、受零售行业市场环境、支付行业政策与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零售业务和收单业务收入降幅较大,叠加成本刚性因素,导致产生经营性亏损。
2、受子公司当代商城实施中关村店闭店重建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零售业务收入的减少以及资产损失和费用的增加。
3、受子公司海科融通前期发生手续费差额退还因素的影响,导致产生较大额度的非经常性损益。
三、应对措施
面对复杂的消费市场和行业竞争环境挑战,公司将紧扣“稳中求进、提质增效”总基调,积极把握提振消费政策机遇,深化经营转型与改革,着力降本增效,全力推动减亏增效提质。主要举措如下:
1.积极应对消费行业发展趋势,研究提振消费政策落地。稳步推进当代商城中关村店城市更新项目建设进程,持续门店品牌优化调整,增强品牌战略协同,聚焦核心客群,打造差异化消费场景,开展多元营销活动,挖掘消费增长潜能。深化“人工智能+”场景应用和“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强化文化科技协同赋能,推动商业经营提质增效。
2.积极应对支付行业变化,严守合规经营底线,持续做好风险管控与资金保障,优化整体业务结构,推动各业务平衡发展。传统支付业务转向深度经营,聚焦毛利提升;数字支付业务规模与毛利并重,规划服务商盈利路径;生态场景业务提升智慧终端运营成效,拓展新兴增值领域;积极探索国际业务和海外业务。
3.提升管理效能,加强成本管控。优化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效率,管控人工成本;优化业务结构及资源配置,降低运营成本,提升资源使用效率与经营效益,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07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3、业务规模
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40,109.58万元(含合并数,未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30,397.0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7,428.74万元。审计2025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惩戒1次(除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丛存,2010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10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6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4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曹静,201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翔,1997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7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6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5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0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于2023年9月25日因飞利信2022年报审计项目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于2024年12月31日因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项目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给予纪律处分决定书。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2024年12月31日因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项目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给予纪律处分决定书。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了意见,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议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