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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重市值管理,稳步实现价值回报
公司重视市值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市值管理》等有关规定,在2025年12月纳入上证科创板100指数成份股后,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以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推动公司价值提升,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在市值管理制度中制定了股东回报规划,通过多种举措多维度夯实股东回报体系,稳定市场价值预期。
公司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核心发展理念,通过系统性市值管理与精细化投资者服务,持续推动公司市场价值向内在价值回归。2025年度,公司健全市值管理工作机制,强化市值管理政策研究和各项措施的统筹运用,形成《电气风电2025年度市值管理方案》和配套工作清单,进一步明确公司市值管理目标及路径,实现“价值挖掘-价值传导-价值实现”管理闭环。
(五)提升信息披露质效,加强市场价值认同
长期以来,公司始终聚焦投资者关切,坚持以投资者为中心,持续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与沟通实效。公司已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坚持及时、公平地开展信息披露,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沪市上市公司2024至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获得披露工作A类评价。
2025年度,公司通过投资者交流、业绩说明会、股东会、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等多种渠道,强化与投资者的常态化沟通。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等核心管理人员及主要业务负责人积极参与相关交流活动,助力投资者更全面掌握公司经营状况,进一步增强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公司全年在定期报告后举行4次业绩说明会,在上证e互动上累计回复投资者相关问题150余次,有效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咨询300余次。
(六)强化公司治理根本,助力高质量发展
2025年度,公司持续优化公司治理架构及制度体系,不断提升治理效能,并在此基础上提升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治理能力和绩效水平。
1、根据新《公司法》并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5年年度,公司完成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并经股东会批准生效。
2、为进一步提升决策科学性、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利益,公司建立了资本市场讯息常态化传导机制,通过资本市场周、月报,及时向管理层传递资本市场动态、行业发展趋势,以及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变化,不断深化管理层对资本市场的理解与认知。公司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履职保障体系,积极为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提供便利条件,专门组织重要项目现场调研活动,助力独立董事全面了解公司经营实况,充分发挥其在决策参与、专业咨询、制衡监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筑牢保障。
与此同时,公司高度重视舆情管理工作,将其作为稳定市场信心、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重要抓手。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结合经营发展实际,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为舆情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开展提供明确指引。同时,公司在月度报告中系统汇总舆情情况,持续优化舆情监测分析关键词库,保持全方位、常态化的舆情监控力度,密切跟踪各类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坚持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回应市场关切,主动维护公司良好形象与品牌声誉。
3、2025年度,公司按时保质完成ESG报告的编制、披露与解读工作。同时基于行业特性与管理实践,全面考量监管政策、标准指引及同业动态等内外部要素,更新公司ESG议题库。针对这些议题,制定涵盖不同评估维度的影响重要性与财务重要性问卷,并向关键内外部利益相关方开展调研工作,最终识别出应对气候变化和产品安全等双重重要性议题。报告发布后,通过媒体平台进行报告解读,传递公司可持续发展价值。同时,公司完成运营层面温室气体排放盘查工作后,编制年度盘查报告和盘查表,规范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
二、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为持续巩固现有发展成果,并实现业绩改善与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公司将牢牢坚持“聚焦服务国家战略,做强做优主责主业”,强化战略引领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核心竞争力,全力以赴改善经营质量,提质增效,稳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战略导向,引领激发新动力
公司紧密围绕国家“十五五”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动绿色转型发展主线,已完成编制“十五五”规划,谋定了今后五年的战略发展目标和前进方向,将聚焦整机业务本源,聚力打造核心竞争力。公司将瞄定战略目标,制定清晰路径,坚定不移地推动订单结构优化,拓展“两海+服务”市场,持续提升“两海”订单比例,提高服务收入,并持续扩大资源带动效应。
(二)做强做优主业,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进一步做优市场开拓,不断强化市场拓展能力,稳步提升市场占有率;精准抢抓高质量优质订单,加快推进“两海+服务”市场布局,以结构优化激活增长动能。国内深耕“沙戈荒”、深远海及“风电+”复合场景,强化与各大能源集团的战略合作;海外市场方面,以创新业务模式深度挖掘优质增量空间,力争实现海外业务规模与效益双重突破。同时,构建“敏捷、精益、稳健、协同”的交付体系。围绕全年交付任务目标,推进好项目管理平台的建设,以高质量交付满足合同履约。
二是进一步强化技术创新能力,以技术引领支撑产品与技术双领先。穿透核心技术,集中资源突破关键技术领域,健全完善大技术管理体系,推动技术创新与管理效能同步提升。根据客户多元化需求,推动产品综合解决方案系统集成,并全面提升质量保障能力,以过硬技术与可靠品质筑牢核心竞争优势。同时,深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构建开放创新生态,让技术突破真正转化为市场竞争力。
三是进一步做细服务,聚焦后市场服务能力升级与服务质量提升,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效益为导向,持续强化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存量风场精益运维体系建设,推动“智能运维”向“智慧运营”升级,全面提升资产运营效益。同时,做强做优保外服务业务生态,重点围绕老旧机组技改升级等高附加值领域,力争实现保外服务及备品备件业务订单结构持续优化,高附加值服务占比提升,推动订单量与营收规模双增长,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四是进一步做深管理。坚持以效益为核心导向,全力提升经营运行效率,强化全链条成本管控能力,稳步推进产品成本优化下降。重点围绕产品成本与项目成本精准发力,深化成本精细化管理,加快 “两海”市场订单落地转化,逐步优化产品整体盈利水平。同时,健全费用管控标准,从严管控期间费用,不断优化费用率水平。以效率提升与风险防控双轮驱动,全面推动管理体系迭代升级,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管理支撑。
(三)坚持规范运作,筑牢合规根基
2026年,公司将持续跟踪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最新监管要求,建立治理制度“动态更新机制”,对现行治理类制度开展系统性梳理与迭代修订,确保制度体系始终与监管导向、市场实践同步。重点围绕董事会运作机制、市值管理、信息披露规范、关键少数行为约束等核心环节,推动制度从“合规达标”向“治理效能提升”升级,强化制度的可执行性,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公司将继续深化ESG管治与可持续发展,在对标国际主流ESG评级标准及监管要求,高质量做好《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披露,持续提升公司在环境、社会与治理方面的绩效与评级的同时,将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度融入公司发展战略与日常经营管理全过程,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断健全公司治理,着力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创新驱动能力、风险抵御能力及价值回报能力,全面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水平与中长期发展韧性,将ESG表现转化为市值管理的核心优势。公司将持续深入推进碳盘查项目,确保数据来源的科学性与准确性,全面系统梳理生产经营各环节的碳排放状况,为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坚实可靠的数据支撑,助力“双碳”目标的有效达成。
(四)重视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始终坚持以投资者为中心,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理念,不断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力,丰富投资者回报实现方式。公司将严格遵照利润分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稳健、可持续的利润分配与分红政策,在保障公司业务发展与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综合运用各类合规有效的市值管理举措,持续提升投资价值与股东回报水平,切实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与认同感。
(五)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建立多维度、多元化投资者沟通渠道
2026年,公司将继续深化与资本市场的高效对接与良性互动,以投资者交流、策略会、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为载体,健全投资者互动长效机制;及时响应投资者热线及上证e互动中的各类咨询,主动倾听、精准回应投资者诉求;依托“走进上市公司”活动,组织投资者实地走访生产基地、风场,帮助其全面、直观认识公司综合竞争力,持续拓宽沟通渠道、提升公司透明度,积极向市场传递公司内在价值。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结合公司实际,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专项培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与“关键少数”群体始终保持紧密沟通。公司将积极做好各项监管政策的研究与学习,及时传达监管动态和法规信息,确保“关键少数”能够迅速响应监管政策要求并适应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监管机构以及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并督促其积极学习掌握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提升上述人员的履职能力和风险意识,确保严守履职“红线”,切实助力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2026年,公司将严格按照最新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持续优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机制。重点为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提供支持与资源保障,确保其独立行使监督与咨询职能。全年将组织重要项目现场调研,聚焦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等战略议题,推动独董深度参与关键决策。同步强化履职记录、信息获取与沟通反馈机制,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决策制衡、风险识别与专业赋能方面的独特作用,助力公司治理效能与高质量发展双提升。
三、风险提示
本行动方案的实施受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政策调整、技术创新进展、行业竞争加剧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因素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努力降低风险,确保行动方案目标的实现。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积极推进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定期对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回报投资者,维护公司良好市场形象。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6-006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以上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修订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作了明确的规定,并在2025年度根据最新发布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该制度予以了修订,以更好地开展募集资金管理工作。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资金存放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或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均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经董事会批准后在6家商业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亦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上述6家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上述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以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42,060,967.79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0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部分募投项目中的“新产品和技术开发项目”“投资定制深远海运维母船项目”“海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3,319.0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目前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共计3,319.48万元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经核查,本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承诺的投资总额无重大变化,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及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以前年度变更情况
随着国家新能源政策的不断调整以及公司近年来海上风电业务较快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更好地满足公司海上风电运维增长的需求,经2021年10月22日分别召开的董事会一届十次会议和监事会一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1年11月24日召开的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募投项目之一的“后市场能力提升项目”变更为“投资定制深远海运维母船项目”。变更后,“投资定制深远海运维母船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8,758.0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在风电行业快速发展和风机产品迭代加速的趋势下,募投项目之一“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江苏滨海测试基地项目”原拟投入的部分试验设备已经无法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产品开发需要,与此同时行业内部分关键零部件供应商投资建设的大型化风机零部件试验台已经基本可以满足公司的研发需求。公司可通过与前述供应商达成战略合作,有效利用其试验台资源开展后续新产品的研发验证任务。因此,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经2023年12月18日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4年01月03日召开的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取消该项目项下的两个子项目“变桨轴承试验台”、“偏航系统试验台”,并相应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共计8,976.36万元。变更后,“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江苏滨海测试基地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44,851.18万元,剩余募集资金暂不决定具体投向,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具体情况详见董事会于2023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2025年度变更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其他变更情况,也不存在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均合法、有效,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5年度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3、以上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4、上表中“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投入进度已超过100%,系因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含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该账户中的银行利息收入。
5、原募投项目“后市场能力提升项目”变更为“投资定制深远海运维母船项目”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公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之“(一)以前年度变更情况”。
6、经董事会一届十次会议和监事会一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募投项目“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能源装备(内蒙古)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电气风电云南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相应变更为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
7、经2022年03月07日分别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募投项目“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山东海阳测试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地点分别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海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山东省海阳市变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滨海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和江苏省盐城市,项目名称相应变更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江苏滨海测试基地项目”。经股东会批准,公司调减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共计8,976.36万元。经2024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将募投项目“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江苏滨海测试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公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之“(一)以前年度变更情况”。
8、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之“新产品和技术开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本项目的各项内容均已达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期,具体研发成果详见董事会于2024年03月29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截至2025年11月28日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103,287.53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01,058.52万元,专户利息2,229.01万元),本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已全部使用完毕,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9、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之“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江苏滨海测试基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34,019.21万元,其余已签合同尚未支付金额支付完毕后,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本项目主要为建设风电测试基地,构建大功率海上风电机组及核心部件的综合试验验证与认证能力,重点开展风电机组整机及关键零部件的测试研究。截止目前已按项目任务书要求完成项目任务,建成全功率机舱试验台,实现发电机型式试验与传动链全功率测试,完成多款机型及核心部件试验;建成型式认证实验室,具备不同 MW 级陆海机组样机型式测试及数据分析能力,形成研发设计闭环。项目有效补齐大功率风电机组研发测试短板,大幅缩短新产品研发与认证周期,提升产品可靠性与技术稳定性,强化关键零部件技术穿透与供应链掌控能力,支撑技术迭代与自主可控,完善研发创新体系,夯实核心竞争力,服务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各项内容均达到可研报告预期。
10、由于募投项目之一“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江苏滨海测试基地项目”受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地点影响,其启动时间晚于原计划。同时,为确保测试平台的技术前瞻性,公司专家组对设计方案进行了反复论证,耗时较长,并且公司审慎地实施和监督本项目设备采购、运输、安装以及调试等各个环节,导致建设周期有所延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详见董事会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11、截至2024年06月30日,募投项目之“投资定制深远海运维母船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本项目已按照项目任务书要求完成项目任务,具体成果详见董事会于2024年08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1)。截至2025年11月28日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29,269.97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8,758.02万元,专户利息511.95万元),本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已全部使用完毕
1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之“海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以上项目均已按照项目任务书要求完成项目任务,具体成果详见董事会于2025年03月25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9)。截至2025年11月28日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4,258.25万元,本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已全部使用完毕。
13、经董事会审议,募投项目之“新产品和技术开发项目” “投资定制深远海运维母船项目” “海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 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3,319.0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目前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共计3,319.48万元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6-005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6年0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情况概述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本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891.53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为-251,833.69万元,未弥补亏损为251,833.69万元,实收股本为133,333.34万元,未弥补亏损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公司已于2026年0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的主要原因
2022年起,国内陆上、海上风电市场全面进入平价时代,市场竞争激烈,风机招标价格持续下行,公司风机产品销售订单价格也因此逐年下降。公司通过积极推动产品大型化、调整技术路线、供应链降本等方式压降产品成本,对销售订单项目成本进行全流程、精细化管控,2024年以来销售订单毛利率有所改善。此外,根据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测算,因近年风机招标价格仍处于低位,部分风机销售订单的预估成本大于未来可实现收入,公司对该部分差额计提亏损合同损失准备,将其中超过已计提的存货跌价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进一步减少了公司利润。
2025年度海上风电市场竞争加剧,公司海上风机产品销售价格同比有所下降,叠加部分海上风电项目建设进度延期,导致海上风机销售订单交付放缓,未能按计划转化为销售收入。同时受年内市场装机高峰影响,部分零部件价格上涨,供应链降本不及预期。
以上各项因素综合导致公司自2022年度开始出现亏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达到人民币251,833.69万元,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2026年是国家“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公司开启新征程的奠基之年。公司将以服务国家战略为担当,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通过科技创新、优化结构、精益履约全力改善经营状况,弥补亏损,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一)通过科技创新奠基盈利能力,攻坚提质降本
一方面,聚焦核心技术突破,围绕叶片、系统控制等重点领域推进技术攻坚,强化部件质控与产品验证,以NCR(Non-Conformance Report,不合格品报告)、FMEA(Failure Mode and Effects Analysis,失效模式与效应分析)等工具提升产品可靠性,降低质量损失。另一方面,精准把握市场趋势,优化产品布局,加快沙戈荒、深远海等定制化机型研发,推动风机从“多发电”向“发高价电”转型,主动适配电力市场化交易需求,以产品价值提升驱动盈利改善。
(二)市场营销优化业务结构,强化“两海+服务”
通过大力发展高毛利的“两海+服务”业务构建利润增长强劲引擎。“两海”即为海上整机业务和海外整机业务,其中海上以好品质和伴随式服务重构优势,致力打造“海上首选品牌”;海外以创新模式不断深耕,致力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而陆上则以高质量接单稳定主营业务底座。“服务”即保外服务业务,通过强化基础运维、加强智慧运营,实现服务业务新台阶。
(三)通过优化联动筑牢交付保障,精益赢得客户
强化供应链战略协同,构建分级分类供应商管理体系,推动关键部件联合攻关与产能共建,提升供应链韧性与响应速度。统筹全局履约节奏,建立动态排产与库存预警机制,实现从订单到交付的全流程可视可控,以精准交付降低运营成本。升级现场服务能力,构建区域化运维平台与标准化作业体系,通过专业化赋能提升一线团队的技术实力与客户响应效率,以高水准交付增强客户粘性,为优质订单持续获取提供有力支撑,助推公司经营改善。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6-004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实施利润分配。
●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为:2025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2025年度拟不实施现金分红。同时为了保证公司稳定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2025年度亦拟不派发股票股利。
●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三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8,915,346.47元,母公司净利润为-860,210,861.55元。母公司2025年度期初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83,397,388.08元,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43,608,249.63元。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实施利润分配。本年度公司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1、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满足的条件之一为:“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的后续持续经营”,因2025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且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对资金需求较大,因此,2025年度拟不实施现金分红。
2、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一条第(六)项关于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为:“在满足本条上述第(四)项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为了保证公司稳定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2025年度亦拟不派发股票股利。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03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三届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