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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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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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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单笔借款期限:由借款双方根据项目需求协商确定,最长不超过5年。

(五)借款利率及定价政策: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具有无需抵押担保、资金使用灵活等优势,参考同等条件下的市场融资利率,借款年利率为不超过8%(不含税金)。

(六)借款用途:用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在符合上述借款原则的情况下,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向新城发展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的具体事宜(包括单笔借款金额、借款年利率及借款期限等)并签署正式借款协议,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房地产开发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在目前行业整体承压环境下,充足的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保障公司长期经营战略的实现,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王晓松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由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一)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可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即2024年5月29日至2025年11月28日)向新城发展及其关联方申请总额不超过等额人民币150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年利率为不超过8%(不含税金)。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可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即2025年5月26日至2026年11月25日)向新城发展及其关联方申请总额不超过等额人民币150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年利率为不超过8%(不含税金)。

截至2026年2月末,公司已使用未到期借款余额为等额人民币68.25亿元。

(二)公司分别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上海新城万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万圣”)共同投资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收购了上海万圣持有之部分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和债权,交易完成后相关项目公司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变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6年2月末,本事项累计十二个月内交易总金额人民币2.06亿元。公司已支付相关交易的对价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三)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即2024年9月30日至2026年3月29日)向新城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悦服务”)及其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等额人民币10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年利率为以下两项中的较高者:1、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以上(含一年)五年以下(如有)适用于提款日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2、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整体平均融资成本(6.05%),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同时,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为借款事项提供适当的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

截至2026年2月末,公司已使用未到期借款余额为等额人民币7.96亿元。

除上述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其他交易,也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其他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6-013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城控股”)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657,388,028元,其中:计提坏账准备合计505,970,350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1,151,417,678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坏账准备

1、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应收租赁款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公司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和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应收租赁款,本集团亦选择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按照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报告期内共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505,970,350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根据存货成本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准备。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合同履约成本和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该等估计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按照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政策,报告期内共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1,151,417,678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7,103,414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依据充分,有助于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6-015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战略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考虑,为了保障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城控股”)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577,709,383元。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战略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了保障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情况分析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行业及公司经营情况

2025年,在行业加速构建新发展模式的背景下,公司经受了市场周期的考验,淬炼了并肩作战的凝聚力。公司凭借“商业运营+地产开发”双轮驱动战略,进一步发挥优势,展现出良好的经营韧性,以变应变、拥抱变化、稳健发展,确保每一个吾悦广场精彩开业,守护每一个开发项目如期交付。面对行业挑战,公司以实干精神和高度自律,持续保持“零违约”纪录,成功发行近三年来民营房企首单纯信用境外债券;成功挂牌上市以上海青浦吾悦广场为底层资产的全国首单消费类机构间REITs;还成功发行三期中期票据。这份来自金融市场的信任,是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对公司“守信如金”的认可,也是公司为行业传递的信心与希望。

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656.4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15.98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结算面积697.15万平方米,实现结算金额470.24亿元(含合联营项目)。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0.1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0.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0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61%。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68个子项目竣工交付,竣工面积为561.10万平方米(含合联营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150个子项目在建,总建筑面积达1,473.47万平方米(含合联营项目)。

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处于筑底过渡与局部复苏阶段,整体仍面临下行压力,但最艰难的时期已基本过去。政策端,在化风险基调框架内,以“稳市场、防风险”为核心,明确“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以上海“沪七条” 为代表的因城施策措施持续落地,拉开2026年政策放松帷幕。市场面则呈现明显分化,新房暂时表现平淡,二手房需求相对稳定,人口净流出的低线城市调整压力仍存,而核心城市、核心地段、中高端品质型改善产品则显现出结构性韧性。

面向2026年,公司将在坚守与变革中再启新程。公司将坚守“让幸福变得简单”的企业使命,秉持长期主义,回归发展本质,持续推进大资管战略落地,在地产开发及轻资产业务拓展中稳中求进,在吾悦广场经营质量上精益求精,发挥“投融建销管退”全周期能力,强化各方深度合作,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实现稳健、务实的长远发展。

2026年,公司计划实现商业运营总收入145亿元,新开业吾悦广场5座。公司计划新开工3个子项目,新开工建筑面积27.85万平方米。公司计划竣工65个子项目,预计竣工总建筑面积349.64万平方米。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偿还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公司将规范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努力实现更好的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关注中小股东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投资者热线、投资者邮箱、线下交流等形式与中小股东建立了顺畅的沟通渠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2026年,吾悦商管将坚守“吾悦经营五步法”,聚焦区域深耕发展、资源协同,进一步凸显规模布局优势。地产开发板块将继续坚守既定方向及策略,“化风险、调结构、促转型”。

公司将始终坚持底线思维,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杠杆,优化资本结构,提升经营能力,追求高质量回笼资金,保持良好的流动性。

同时,公司已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后续将遵循以上计划,努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的稳步提升。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估值提升计划》(公告编号:2026-019号)。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战略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业绩说明会安排

公司将于2026年3月30日上午9:00-10: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6-017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根据房地产开发行业特点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部分房地产项目采用合作开发模式。按照行业惯例,合作项目开发前期,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通常不足以覆盖土地款、工程款等运营支出,需要股东提供短期的资金支持(即股东借款);合作项目开发后期,项目公司取得预售款后,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公司股东通常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根据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按出资比例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

上述向合作项目公司提供短期资金支持以及合作项目公司股东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为持续解决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及有效盘活闲置盈余资金,提高决策效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增强股东回报,并结合公司2026年度合作项目开发计划,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及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一)被资助对象

被资助对象包括公司合联营项目公司、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以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关联方,下同)(以下合称“相关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对象范围。

(二)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截至2025年末,公司对上述相关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240.22亿元。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在2025年财务资助余额基础上,对相关公司净增加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30%,即184.79亿元;其中,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0%,即61.6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净增加的财务资助额度内,对符合下述条件的具体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1)为合联营项目公司、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①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可以超过 70%。

②公司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即被资助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需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2)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方临时调用闲置盈余资金

①控股项目公司为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

②调用闲置盈余资金的其他股东,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可以超过 70%。

③风险防控措施:

a. 在每笔闲置盈余资金调用前,需根据合作约定,履行项目公司相应的审批程序。

b. 其他股东方仅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在闲置盈余资金范围内调用资金;调用资金的金额上限根据项目盈余资金以及合作方在项目中的出资比例计算。

c. 如项目公司后续出现资金缺口,各股东方应该按照项目公司的通知要求及时归还已调用的闲置盈余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运营。如任一方股东未按照项目公司通知归还闲置盈余资金,构成违约的,违约方需按照合作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赔偿项目公司及守约股东的相应损失。

d. 公司密切关注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情况,积极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可收回。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6-012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城控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6日以邮件及短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6名,实际参加董事6名,董事王晓松、管有冬、汤国荣和独立董事李连军、姚志勇、徐建东参加会议。董事长王晓松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本着谨慎性原则,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657,388,028元,其中:计提坏账准备合计505,970,350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1,151,417,678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号)。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新城控股2025年年度报告》《新城控股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新城控股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

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师从事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师从事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新城控股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6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战略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了保障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同意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1董事长/总裁王晓松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就本项子议案,关联董事王晓松已回避表决。

9.2董事/财务负责人管有冬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就本项子议案,关联董事管有冬已回避表决。

9.3职工董事汤国荣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就本项子议案,关联董事汤国荣已回避表决。

9.4独立董事李连军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就本项子议案,关联董事李连军已回避表决。

9.5独立董事姚志勇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就本项子议案,关联董事姚志勇已回避表决。

9.6独立董事徐建东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就本项子议案,关联董事徐建东已回避表决。

9.7吕小平(已离任)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8陈冬华(已离任) 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9董事会秘书李峰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分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审议本议案时,对其本人的薪酬情况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新城控股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新城控股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十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382.86亿元,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64.46亿元,对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以下简称“合联营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8.40亿元。

2026年度,为满足公司经营需求,公司预计在2025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基础上,对子公司净增加担保额度570亿元,对合联营公司净增加担保额度30亿元;根据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分类,对各类被担保人的担保额度具体授权如下:

单位:亿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2026年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

为了提高公司获取土地资源的效率和开展相关房地产投资计划的灵活性,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在200亿元额度内开展房地产直接投资,具体授权如下:

(一)2026年度房地产投资总额为不超过200亿元,拟用于直接或间接获取土地资源(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政府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股权招拍挂方式,资产收购方式,股权交易方式等)、存量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购物中心、街区商业、酒店等);投资对象包括公司现有及2026年度新设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合联营公司等。

(二)上述投资总额仅为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可能会发生的最高限额。在不超出以上年度投资计划总额的前提下,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该投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的投资方式、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各种方式获取土地资源、存量资产并签署相关协议、在获取土地资源、存量资产后确定及调整开发经营方式并签署相关协议等。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截至2025年末,公司对合联营项目公司、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以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关联方,下同)(以下合称“相关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240.22亿元。

为持续解决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及有效盘活闲置盈余资金,提高决策效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增强股东回报,结合公司2026年度合作项目开发计划,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在上述2025年财务资助余额基础上,对相关公司净增加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0%,即184.79亿元;其中,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0%,即61.6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净增加的财务资助额度内,对具体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直接融资工作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促进公司高质量、稳健、可持续发展,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前提下,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拟在境内外开展直接融资工作,新增融资规模合计不超过等额人民币200亿元(含境外等值外币)。融资方案及授权事项如下:

(一)融资方案

1、融资额度及种类

公司本次拟进行规模不超过等额人民币200亿元(含境外等值外币)的直接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支持证券、REITs、Pre-REITs、类REITs、项目收益票据、永续债、美元债等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市场、境内外证券交易所等境内外合法的债券市场发行/举借的,以人民币或外币计价的各类权益融资及债务融资品种。

2、发行时间及方式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

3、发行期限及品种

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用于调整债务结构、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5、发行成本

发行利率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6、增信措施

公司可根据权益融资工具及债务融资工具需求提供相应的增信措施。

7、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8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监管机构对发行直接融资产品的批复或无异议文件,则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监管机构批复或无异议文件载明的有效期。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本次直接融资工作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本次直接融资工作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直接融资工具的种类、具体品种、具体方案、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实际总金额、币种、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上市地点、发行时机、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措施等与每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直接融资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法律文件,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

3、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在发行完成后,决定和办理已发行权益融资及债务融资产品交易上市/流通的相关事宜以及办理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和信息披露事宜。

5、办理与本次直接融资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6、上述授权事项自本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直接融资工作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8个月内向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申请总额不超过等额人民币150亿元(含截至2026年2月末已使用未到期借款余额等额人民币68.25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年利率为不超过8%(不含税金)。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号)。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晓松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2026-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基于公司业务特点,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同意新增公司2026-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2026-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晓松已回避表决。

十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估值提升计划》(公告编号:2026-019号)。

十九、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规模及方式

公司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且不超过现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发行上限。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含面向专业投资者)及非公开发行,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和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届时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股东会批准的发行规模额度内确定。

(二)发行对象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债券将公开发行、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涉及非公开发行的,应当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每次发行对象不超200名,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三)债券期限

债券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届时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及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四)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届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五)增信机制

公司债券是否提供增信机制及采取的具体方式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务状况和市场情况等确定。增信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所有担保方式;选择第三方提供增信措施并由公司提供反担保;出具支持函及/或维好协议等。

(六)偿债保障措施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的具体情况,公司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几项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七)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证券监管机构对发行债券的批复或无异议文件,则该次债券的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证券监管机构批复或无异议文件载明的有效期。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逐项审议。

二十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把握市场有利时机,保证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本次直接融资工作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分期安排、发行时机、担保或增信安排、反担保安排、是否设置回售条款、赎回条款及票面利率选择权条款、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转让场所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聘请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三)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执行与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必要文件、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挂牌转让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调整。

(四)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发行的具体方案(含变更规模、用途、方式)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五)根据证券交易所的债券发行及转让规则,办理与公司债券申请、发行及转让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六)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挂牌、还本付息等事项。

(七)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作出以下一项或几项决议: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八)办理与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九)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作为公司发行债券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上述获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及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实施的与公司债券有关的决定、批准等行为均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为保持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提请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至2027年3月28日。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为保持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授权中涉及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发行后的具体执行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授权事项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至2027年3月28日。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ESG工作小组及各职能部门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公司季度召开会议,并视实际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履行责任发展承诺,将健康安全、产品质量、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等关键议题纳入考核体系,董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重视ESG目标的设定并常态化跟踪、监督目标的进度。ESG管理委员会负责定期审核ESG目标的达成情况,审议ESG主要趋势以及有关风险和机遇。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与要求开展双重重要性分析,其中,应对气候变化、污染物排放、废弃物处理、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合规管理、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循环经济、乡村振兴、社会贡献、创新驱动、科技伦理、供应链安全、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尽职调查、利益相关方沟通、反不正当竞争对公司不具有高重要性,已在报告中对评估流程及评估结果进行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