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3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146版)

2026-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6版)

注: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相关铺底流动资金已由公司自有资金予以解决,因此在计算有友食品产业园项目 “累计投入进度”时,已剔除项目投资构成中的铺底流动资金6,763.63万元;“有友食品产业园项目”已结项,所涉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3. 本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上述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四)投资方式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发行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和/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和/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也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控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品种和/或存款类产品,并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1.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 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和/或存款类产品,以期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本金列报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时取得的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认为:有友食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3 月 28 日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6-015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注:本公告表格中如存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形成。

2、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地区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3、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二、2025年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8 日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6-024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17日 14点

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30号 有友食品重庆制造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7日

至2026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除议案2、议案3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外,其余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采用信函方式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有友食品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上述登记资料,需于2026年4月10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

2026年4月10日 9:00-11:00、14:00-17:00

(三)登记地址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30号

联系电话:023-41770971

六、其他事项

1、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交通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2、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30号

联系电话:023-41770971

电子邮箱:yysecurity@youyoufood.com

联系人:张凤杰女士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 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6-023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决策和运营效率,更好地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结合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附件: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6-021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2)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6)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7)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

(8)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该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该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该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纠纷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信永中和从业人员中近三年无人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76名从业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8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阳伟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华强女士,199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源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购第1号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行业标准、公司实际的审计工作量、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情况

2025年度审计费用合计6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其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独立性和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认为信永中和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6-022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6年3月27日,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鹿有忠、鹿游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3月27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鹿有忠

住所:重庆市两江新区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鹿有忠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公司董事长,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拟租赁房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法院查封、抵押等纠纷及使用受限的情形,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有友食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友销售公司”)拟租赁公司控股股东鹿有忠先生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建新北路38号的房产作为办公使用,拟租赁房屋的面积共计1213.98平方米。具体交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若交易标的不存在完全匹配的可直接对标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在综合考虑市场行情、标的状况、使用效益、合作稳定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平协商确定,并通过签订书面合同对交易价格、费用支付等相关事项予以明确约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租赁的房产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原江北区)核心区域,地处商圈枢纽,周边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有友销售公司租赁该房产用于办公场所,该场所能精准满足公司集中办公管理、对外商务接待及品牌形象展示的核心需求,有利于优化公司整体运营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及战略布局。

2、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