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7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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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38,177.92万元,包含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15,950.33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岗支行于2020年12月7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子公司东莞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于2020年12月7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保荐机构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复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料,公司和商业银行积极配合。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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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松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艺园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民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1.78万元,全部用于募投项目的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38,369.69万元,其中: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138,369.69万元。
公司2025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变更。
2、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未变更。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16,425.87万元,此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20年12月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673号《鉴证报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实际置换金额为15,950.33万元,置换工作已于2020年12月实施完毕。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松岗生产基地技改升级项目”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进行销户处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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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余金额(包含利息收入)均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根据相关规定,豁免履行董事会的审批程序,同时豁免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程序。
2023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兆威机电产业园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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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节余金额”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总额及2023年9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利息收入。
2023年10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决议表明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兆威机电产业园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0月25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对本议案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就公司募投项目“兆威机电产业园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共164.85万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该账户于2026年1月和2026年2月用于支付工程款质保金合计为891,858.68元,截止2026年3月17日账户余额为756,702.84元系利息收入,余额于注销账户当日转入基本户。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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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4:本处列报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00,345.04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6,982.47万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3,362.57万元。
注5:本公告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6-014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以通讯方式向各董事发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8人,亲自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海周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香港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贯彻落实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周长江先生、郭新梅女士、林森先生、沈险峰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叶曙兵先生所作的《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2025年度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果,2025年度公司经营层勤勉尽责并有效地执行了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带领经营团队较好地完成2025年度各项工作。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和资金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当日的总股本267,482,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02,980,839.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A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H股股息以港币派发,H股股息折算之实际金额,将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预案前一个交易日(2026年3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1港元兑人民币0.88361元)计算。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就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编制了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本着客观、审慎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效果和效率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估,对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情况作出自评,出具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800股并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7,300份。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八)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情况及其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其他公司规模和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为11.40万元人民币/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上市公司标准,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具体确定和发放2026年薪酬。
本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立信的审计资质及2025年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等事项,公司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办理与本议案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各类权证变更登记、制度文件修改等事宜。本次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成员及员工多元化政策〉的议案》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成员及员工多元化政策》。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两地上市,分别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并披露相关财务资料。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在中国内地注册成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发行人可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财务报表。
鉴于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已基本趋同,公司拟自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开始,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6年6月30日之前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确定本次股东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及A股股权登记日、H股停止过户期间等相关时间,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及其它相关文件。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6-024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立信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涉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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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雷,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志鹏,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龙湖川,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至2025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费用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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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核查,立信具备证券及衍生产品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近年来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专业的执业能力,均能勤勉尽责,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