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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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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47版)

(6)社会责任

2025年,公司秉持“创造价值、回馈社会、共生共荣”理念,系统履行企业责任:持续为股东创造可持续回报,依法保障员工权益,提升客户服务与投资者关系管理质效,构建股东、员工、客户、投资者、社区及环境多方协同互信、和谐共赢的发展生态;立足绿色科技型企业定位,动态优化覆盖安全生产标准化、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高效利用、消防安全治理、职业健康保障及员工成长发展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坚定践行“以科技改变环境,让天更蓝、水更清、家园更美”愿景,依托自主创新与数字化赋能,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信赖型现代化标杆企业建设。主要实践成效如下:

①深化绿色治理,筑牢生态与职业健康安全防线

公司已顺利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原OHSAS18001)的权威认证,成功构建起“质量一环境一职业健康安全”三位一体、深度融合的现代化综合管理体系。该体系不仅全面覆盖生产运营全过程,更在保障周边生态环境可持续性、提升员工职业健康水平与作业安全保障能力等方面发挥坚实有力的支撑作用。公司凭借卓越的绿色制造实践与资源集约化发展成效,荣膺北仑区“三星级绿色工厂”称号,并获评区级工业企业“亩均效益”B类标杆企业,充分彰显了企业在践行绿色低碳发展、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高度自觉与显著成果

②坚持党建引领,厚植组织优势,凝聚高质量发展合力

将党建工作深度融入改革发展全过程,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强化政治引领力、组织凝聚力与先锋带动力。常态化开展“党员先锋岗”“志愿服务队”“慈善一日捐”等活动,增强党员责任意识与服务本领;落实节日慰问、困难帮扶、生日祝福、健康体检及消费助农等暖心举措,精准传递组织温暖;营造积极融洽、富有归属感的工作氛围,显著提升员工幸福感与企业向心力;积极参与属地文明创建、公益服务与文体赛事,生动展现理工人拼搏奋进、协作共赢的精神风貌。

③践行责任担当,赋能教育振兴与乡村共富

公司始终秉持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与深厚的家国情怀,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尤其倾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以实际行动践行企业使命担当:2025年向北京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慷慨捐赠200万元,专项用于深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设、优化创新人才培养生态,助力培育具有全球视野、家国情怀和卓越实践能力的拔尖创新型人才;同时,公司持续开展富有温度与实效的消费助农行动,精心遴选、定向采购中西部脱贫地区优质特色农产品,累计采购金额达6.23万元,切实拓宽农民增收路径,有效激发乡村产业内生动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贡献坚实而温暖的企业力量。

2.风险评估

公司以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重点,结合公司实际,重点对市场销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业务环节进行管人、管财、管物的全过程监控,在坚持抓好共性业务经常化监督管理的基础上,根据各自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舞弊风险监控点,开展重点监督检查,防范各种舞弊问题,堵塞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预防违规违章,维护公司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公司对各类风险进行等级排序,在日常业务审计中,重点关注各类业务及流程的风险点,核查公司层面是否存在重大风险、流程层面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明确监督管理的核心方向。具体如下:

(1)资金活动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形成了严格的资金审批授权程序,规范了公司投资、筹资和资金运营活动,有效地防范了资金活动风险,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2)销售业务

公司制定了契合自身业务发展需求的销售政策,对项目及产品的定价原则、信用标准与条件、收款方式,以及销售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内容作出明确界定,建立了完善的货款催收机制与考核办法。

(3)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等,对公司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发货领用、调拨、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其中固定资产管理覆盖从购置申请、审批、采购、验收入库到使用维护、折旧、报废的全流程;存货管理严格落实岗位分工控制,明确请购与审批、采购与验收等不相容岗位分离,同时采取了职责分工、定期实物盘点、完善财产记录、常态化账实核对等流程规范,有效保证各项实物资产的安全、完整。

(4)采购业务

公司加强事前控制,有效落实了采购、验收入库与付款业务的岗位分工职能,要求采购款项的支付需按公司规定的流程办理支付手续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同时明确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需经过内部审计部门的审核,内部审计部门除了对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外,还根据公司的业务性质拟订了各类制式的版本合同,供各部门做样本使用。

(5)合同管理

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并聘请常年法务顾问对公司重要或重大的合同进行事前审核,10万元以上的合同需要多部门会签,一般合同需经公司内审部门法务专员审核,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合同,强化对合同履行情况及效果的检查、分析和验收,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等情况,实行合同全过程封闭管理,有效降低合同管理风险。

3.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一系列针对内部和外部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制度,为及时、准确、有效地向管理层提供各类运营信息,2025年公司进一步深化信息系统建设优化工作:

⑴加快信息系统建设。结合上年梳理的业务与管理需求,优化生产信息系统管控,推动智慧内控系统落地实施,构建全业务与全审批流程信息化体系。努力打通业务主体之间、系统之间、层级之间、人员之间的通道,提高协同办公以及与外部相关部门对接联通的能力,通过信息化全面促进管理新发展。

⑵完善公司网站建设及公司微信公众平台,建立内部微信工作群,完善群工作机制。公司依托微信平台的网络功能,实现各管理层、各部门及员工与管理层间的信息快速精准传递。公司专门配置专职人员维护微信公众号内容,精准把握用户浏览习惯,第一时间向用户推送公司动态,加速内部信息流转,提升整体工作效能。

⑶建立有效的内部信息沟通机制。在内部信息与沟通方面,公司建立了畅通、高效的信息交流渠道和信息反馈机制,具有安全、顺畅的企业门户系统和统一的个人邮箱,员工通过内部网及时了解公司的相关新闻和经营资料;在公司各楼宇间安装了视频会议系统,使会议的召开与信息的传达更为便捷和经济;公司将通过新信息系统的建设建立多渠道的沟通机制,使管理层与员工职责和控制责任能够进行有效沟通。公司信息系统运维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为全系统的稳定、高效运行提供坚实保障。内部沟通的充分性使员工能够有效地履行相应的职责,与客户、供应商、监管者和其他外部人士进行有效沟通,使管理层面对各种变化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协调。

⑷多渠道的外部信息沟通、反馈。在对外信息与沟通方面,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准确、及时披露有关信息,并采取多种途径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定并实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规定了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的范围、流程及责任要求。并及时将公司的经营动态、重大公告等信息通过官方网站(WWW.lgom.com.cn)发布,保证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动态。

4.控制活动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有清晰的目标,公司内部对这些目标都有沟通、落实及清晰的记录,内部审计对经营考核加以监控。财务部门建立了适当的保护措施,合理地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合理地保证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并相符。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交易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独立稽查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

(1)交易授权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

(2)责任分工控制: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及每一个人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3)凭证与记录控制:合理制定凭证流转程序,相关人员执行交易时须及时编制有关凭证,并送交会计部门记录,对已登账凭证按序装订归档。对各类交易留存相关记录(如:员工工资记录、存货盘点记录、销售发票等),并将记录与相应分录独立核对。

(4)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严格限制未经授权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保障各类财产安全完整。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购置实施全流程管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台账、仓存明细账,并定期或不定期与财务部进行核对;公司土地证、房产证存放于专用保险柜;审计部通过开展固定资产专项审计等举措,有效保障了公司实物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独立稽查控制:公司专门设立内审机构,对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凭证和账簿记录、物资采购与领用、付款、合同管理、工资管理、账实相符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手续的完备程度进行审查、考核。

(6)公司已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制度,在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等方面都有具体的要求和规定。

5.内部监督

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纲领性文件,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规范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规划与实施。在评价过程中严格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原则,同时参考同类企业内控自评的实操经验,如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和流程管控、严把流程细节推进制度执行等,促进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内控测试与评价工作的程序合规、方法合理、评价结果客观、整改建议可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

(四)重点内部控制活动

1.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1)公司各职能部门与子公司对应对口部门建立对接机制,提供专业指导、监督与服务支持。对各子公司的机构设置、资金调配、人员编制、重要岗位人员录用、调配、任免及战略采购实行统一管理,以保证公司在经营管理上的重要事项高度集中。

(2)公司执行统一的财务管理,由公司财务部对控股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实施指导。子公司的报销管理制度参照公司的规定,结合各公司的具体情况修订后报公司备案,公司对相关制度制定及执行进行监督。

(3)对于非同一控制并购的子公司,公司在对其加强业务整合的同时,通过制度的规范及内部培训和企业文化宣讲,规范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加快融合进程。公司强化对战略规划、投资决策、财务管理、成本控制及销售方案的制定与全流程管控。公司依托项目部,对项目前期准备、设计、施工、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全流程进行全方位跟踪管控,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高效运行。

(4)公司建立了对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并不断完善,定期对各控股子公司进行经营绩效考核和经营绩效审计,监督其控制风险情况,督促其规范运行。对江西博微、北京尚洋公司,制定以经营业绩为核心目标的高管薪酬考核标准。

公司主要通过上述控制措施,确保了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及经营方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和总体发展战略。

2.关联交易的控制

公司制定了规范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关联交易的执行、关联交易的回避、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都作了详细的说明和明确的规定,确保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的公允、合理及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日常的关联交易均已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执行,在规定的披露时点完成披露工作,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相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对披露内容履行相应的确认、审核职责。

3.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担保行为,公司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担保对象的审查程序、对外担保的审批和管理程序、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及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机制。为控制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4.重大投资及合同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经理工作细则》《授权管理制度》及《合同管理制度》中,明确划分了经理、董事会、股东会关于对外投资、重大合同的审批权限。

2025年,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未超越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的审批权限,完全符合发改委、商务部等多部门的常规监管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所属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存在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情形。

5.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信息披露流程,明确了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制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025年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了解、认同、接受和支持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的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⑴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如下: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如果错报金额≥资产总额1%的错报认定为重大错报;如该金额≥资产总额0.5%的错报认定为重要错报,其余为一般错报。

⑵定性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该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如公司出现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ⅱ:对已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原因形成的对以前年度做追溯调整的除外);

ⅲ: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ⅳ: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财务控制的监督无效。

②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与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ⅰ: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ⅱ: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ⅲ: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ⅳ: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③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⑴定量标准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如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公司财产损失≥公司资产总额1%的为重大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公司资产总额0.5%的为重要缺陷,其余为一般缺陷。

⑵定性标准

定性标准取决于缺陷的严重程度,需根据事项对公司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影响程度、波及范围等核心因素综合确定。

①公司出现下列特征的,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ⅰ:公司缺乏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ⅱ: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给公司造成经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的;

ⅲ: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出现重大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事故;

ⅳ:关键管理人员或核心岗位技术人员大量流失;

ⅴ: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ⅵ: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②公司出现下列特征的,应认定为重要缺陷:

ⅰ:媒体出现涉及公司重要领域的负面新闻;

ⅱ: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ⅲ: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在合理期间内得到整改。

③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6-021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和《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董事会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6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栏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4年8月1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8月22日作为授权日,以13.91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条件的87名激励对象授予1601.24万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对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5、2024年9月6日,公司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简称:理工JLC1,股票期权代码:037457。

6、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受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影响,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3.52元/股;同时鉴于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拟注销股票期权800.62万股,公司聘请的律师发表相关意见。

7、2025年4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了800.62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上述决议以及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一)公司层面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行权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二)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及注销股票期权数量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净利润245,915,806.40元,2025年净利润为214,768,520.06元,剔除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213,531,495.46元,净利润增长率低于30%,本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行权条件未成就。

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当年度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份额不可行权,由公司注销。因此,本激励计划的8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合计800.62万份均不得行权,由公司办理注销。

本次注销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期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符合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涉及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带领全体员工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第七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6-022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包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限。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决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为安全性高、风险低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情况适时适量地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但仍不排除该投资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宏观经济政策变化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投资等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二)投资金额

公司(包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限。

(三)投资方式

购买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风险低的结构性存款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五)资金来源

投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拟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董秘办和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关于在宁波北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之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拟购买相关产品的交易方包含关联方宁波北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仑农商银行”),与北仑农商银行该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额度为在北仑农商银行的单日存款余额(含结构性存款)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除与北仑农商银行外该等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决议以及公告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31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决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为安全性高、风险低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情况适时适量地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但仍不排除该投资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宏观经济政策变化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健全结构性存款业务内部控制体系,规范投资审批与执行流程,严控投资风险;

2、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办理投资事宜,建立专项台账,实时跟踪投资进展;若出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形,立即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3、公司审计部对投资资金的使用、保管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与专项审计;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专项审计;

5、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周转资金需要。通过进行适度适时的低风险的结构性存款配置,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2、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及相关规定,对投资业务进行规范核算,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6-023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宁波北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之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6年3月27日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宁波北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拟按照商业原则在经批准的额度内优先选择宁波北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仑农商银行”)办理各项存款业务(包含结构性存款业务,下同),拟定额度为在北仑农商银行的单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适用期限一年。

2、公司作为北仑农商银行股东,持有北仑农商银行5.527641%的股份,且公司内审机构负责人、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庞银娟女士担任北仑农商银行的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北仑农商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在北仑农商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宁波北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之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4、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其他部门审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北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仑区宝山路69号凤凰国际一幢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宁波北仑

法定代表人:陈丽华

注册资本:78527.164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144292356K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外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前十大股东及持股比例:

北仑农商银行于2018年9月30日取得营业执照,于2018年9月21日取得《金融许可证》,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07亿元,净利润1.23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84.12亿元,净资产为29.28亿元(以上数据业经审计)。

公司作为北仑农商银行前十大股东之一,持有北仑农商银行5.527641%的股份,且公司内审机构负责人、控股股东董事庞银娟女士担任北仑农商银行的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北仑农商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

据查询,北仑农商银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按照商业原则在经批准的额度内优先选择北仑农商银行办理各项存款业务,拟在北仑农商银行的单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适用期限一年。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在北仑农商银行办理存款业务的存款利率以国家规定为基础,由双方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其中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基准利率,亦不低于本地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型同期限的存款利率,与存款业务汇划业务相关结算费率不高于本地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同类服务的收费标准。公司预计在北仑农商银行的单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

2025年度公司与北仑农商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未发生结构性存款业务)利息收入合计金额为689,393.66元,未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6条规定应当披露的条件,截至2026年3月27日,公司在北仑农商银行存款余额为46,407,954.15元。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北仑农商银行前十大股东之一,持有北仑农商银行5.527641%的股份,公司按照商业原则在经批准的额度内优先选择北仑农商银行办理各项存款业务,不仅可以支持北仑农商银行各项业务的发展,同时北仑农商银行将为公司提供更好的金融支持服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6-024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提示另有说明的除外)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特别提示: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175万股根据《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草案)》规定放弃所持有股票的表决权,《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草案)》详见2023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601.24万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上述该等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提案的关联股东及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22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二)议案审议说明

1、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1)2026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报告摘要》《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2026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报告全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上述议案1至6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特别提示: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秘办(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22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16:00时前送达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秘办收到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竺幽斐 王聪燕

电话:0574-8682 1166

传真:0574-8699 5616

电子信箱:ir@lgom.com.cn

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22号

邮政编码:315806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股东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22”,投票简称为“理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6-025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加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周方洁先生,公司董事、经理于雪先生,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叶侃先生,独立董事程玲莎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竺幽斐女士。

为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14日(星期二)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IR邮箱:ir@lgom.com.cn;也可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日前五个交易日内,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