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7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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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精达股份为天津精达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天津分行
债务人:天津精达漆包线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期间:《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日后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三年。
5、保证范围: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金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
(二)精达股份为江苏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光大银行铜陵分行
债务人:江苏顶科线材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主合同项下授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债务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三年。如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则为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债务分期履行,则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最高本金余额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公证费、执行费)等所有应付款项。
(三)精达股份为铜陵精达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行铜陵分行
债务人:铜陵精达漆包线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债权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等)。
(四)精达股份为新技术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邮储银行铜陵分行
债务人:铜陵精达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债务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三年。如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则为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债务分期履行,则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因此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人偿还债务的能力,且上述担保符合公司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下属公司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3月29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48,3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07%,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6年一2028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与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规定。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实际经营的合理资金需要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要。
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合理平衡公司自身正常经营及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关系,制定并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需要、公司外部融资环境、社会资金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未来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的具体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现金分红与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公司现行有效的利润分配政策明确规定如下:
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需求的前提下,应积极实施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
(一)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内如实现盈利,董事会就利润分配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综合考虑公司利润分配的时机、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详细说明利润分配安排的理由,制定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
2、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向股东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积极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的问题,公司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会表决。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1、公司主要利润分配政策为现金分红。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优于股票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征询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3、当有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4、在公司盈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情况时,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4、公司不存在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之情形。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
1、公司当年度未实现盈利;
2、公司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3、公司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
4、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负数;
5、公司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6、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一定时期内存在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计划,且公司已在公开披露文件中对相关计划进行说明,进行现金分红将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无法满足公司经营或投资需要。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五)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六)股票股利的发放条件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正;
2、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真实合理因素且已在公开披露文件中对相关因素的合理性进行必要分析或说明,且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七)利润分配的实施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八)利润分配的监督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董事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1、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
2、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
3、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机制
股东回报规划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等因素以及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出,同时可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等进行及时、合理的修订,确保其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的提出和修订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
五、股东回报规划的实施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承担起高质量发展和提升自身投资价值的主体责任,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于2026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现将2025年度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评估情况及2026年度主要措施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系国内领先的电磁线及特种导体制造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光伏逆变器、人工智能、军工及航空航天等领域。公司坚定实施“两极拉伸”发展战略,以做强电磁线核心主业为根基,以延伸产业链、布局高端化为方向,双轮驱动、协同发力。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夯实铜基、铝基电磁线在家电、工业电机等优势领域地位,特种导体高端化布局成效显著,凭借精益运营与供应链壁垒,为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底盘。同时,前瞻布局新兴高增长赛道,新能源汽车扁线、光伏专用线材、高频传输线等产品加速渗透,高分子材料、矩形利兹线等关键核心技术实现突破与产业化,盈利结构持续优化,发展动能显著增强。
2026年,公司将坚定不移推进“两极拉伸”发展战略,一方面牢牢巩固家电、工业电机等传统优势阵地,铜基、铝基事业部聚焦核心赛道精耕细作,持续强化行业领先地位;另一方面聚力攻坚光伏耐高温线材、航空航天及医疗设备用超微利兹线、铜银合金线等高端细分市场,全力提升高附加值产品比重,以技术引领抢占产业制高点。
二、加大研发投入,强化创新驱动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工作,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通过健全科研项目管理制度、设立科技创新评审委员会,依托电磁线研究院、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高水平研发平台,深化与上海交通大学、中科院等多所高校及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协同,形成了开放联动、高效赋能的创新体系。公司在关键新材料领域实现源头性突破,成功开发高性能低成本PAI绝缘漆并进入产业化验证;在高端产品定制上实现重大跨越,为航天三院、上海电气等客户攻克特种导体工艺,实现矩形铜/铝利兹线等产品的批量供货。
2026年,公司将加大前沿技术投入,聚焦铜铝合金、MO源等关键新材料研发与产业化,深化产学研协同。同时,攻关未来能源、先进交通领域核心材料技术,推进高性能利兹线等产品量产进程。此外,完善创新体系、强化专利与标准引领,拓展高端市场,强化精益管理,筑牢发展根基。
三、重视股东回报,共享经营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将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方权益保护作为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股东回报,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发展规划及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科学、合理、稳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为股东带来连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完成了2024年度现金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7,457,893.30元。2025年10月13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4,475,479.02元。
2026年,公司将继续秉持稳健经营、长期发展的核心理念,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效益及可持续发展潜力的基础上,科学制定与公司发展阶段相匹配的合理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将不断优化股东价值回报机制,致力于构建更加透明、稳定、可持续的分红政策,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与股东合理回报之间的动态平衡,切实提升股东价值,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认同感。
四、提高信披质量,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2025年,公司累计披露公告82份,发布定期报告4份。公司始终以投资者需求为出发点,持续优化定期报告的编制与披露方式,从框架、内容到形式等多维度进行拓展,力求以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方式展现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及经营状况。
在投资者交流方面,公司成功举办了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并通过线上图文直播、互动问答等多种形式,向广大投资者清晰传达公司经营业绩与未来展望。在投资者关系维护上,公司积极构建并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的沟通体系,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邮箱、服务热线以及业绩说明会、实地调研接待等多种渠道,主动加强与各类投资者的常态化、互动式沟通,及时、准确地回应市场关切,有效传递公司的核心价值与发展信心。
2026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核心导向,不断优化信息披露质量。我们将不断丰富沟通形式,深化互动内容,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及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构建更为高效、透明、双向的沟通机制。公司致力于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认真听取市场反馈,积极传递公司价值,增进投资者信任,为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价值最大化提供坚实支撑。
五、完善公司治理,坚持规范运作
公司持续优化治理体系,通过专业化分工提升运营效率。基于业务特点,公司建立了铜基电磁线、铝基电磁线及特种导体三大事业部制管理体系,实现了生产经营板块的科学划分。各事业部通过高效协同运作,有效提升了区域市场覆盖能力,进一步强化了公司的市场战略布局优势。
在规范运作方面,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2025年,公司规范召开股东会3次、董事会8次,董事会、股东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之间运作高效有序。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核心治理制度,进一步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持续夯实上市公司治理基础,推动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2026年,公司治理将全面对标新施行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紧扣“强监管、防风险、促发展”主线,系统推进治理架构优化与规范运作升级。聚焦“关键少数”契约约束,强化全周期监管,建立健全约束及激励机制,夯实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治理根基。
六、其他
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各项主要举措均按计划顺利推进,并取得了积极成效。未来,公司将在持续评估、优化并落实该行动方案相关具体措施的同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透明度。公司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致力于以持续向好的经营业绩、规范高效的公司治理以及积极稳健的股东回报,回馈广大投资者的支持与信任。
本次评估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等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市场环境因素、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