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78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4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4月24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4月24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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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亚太 公告编号:2026-050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3月27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8号广垦商务大厦2座12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由董事长陈志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42)及《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43)。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为顺利推进上述事项实施,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龚江丰、刘顺仙、王翠琳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9、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0、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同意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9)。
13、听取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的述职报告
本次董事会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亚太 公告编号:2026-051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执行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对收回款项对应已计提的坏账准备进行转回。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经过资产减值测试,2025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计金额为 4,056,822.78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合计金额为 4,826,247.2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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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计提方法如下:
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②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款项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坏账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预先减值处理,旨在降低财务风险,保障公司资产质量。
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账龄、欠款时间、历史回收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依据公司有关会计制度,2025年度公司计提的应收账款减值准备289.04万元,转回255.85万元;2025年度计提的其他应收账款减值准备10.14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2025年12月31日的存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6.50万元,转回226.78万元。
三、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计金额405.68万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合计金额482.62万元,总计转回减值准备76.94万元,导致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增加76.94万元,公司所有者权益相应增加。本次计提和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亚太 公告编号:2026-052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1、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下简称“标准仓单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22号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并非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同,因此,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22号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根据上述标准仓单实施问答的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2、2025年12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文”),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亚太 公告编号:2026-053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股权
被法院再次冻结的公告
实际控制人任晓更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任晓更先生送达的《告知函》,获悉任晓更先生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星瑞启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瑞启源”)25%股权被法院再次冻结,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对控股股东的控制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晓更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星瑞启源的实际控制人。其对星瑞启源的控制情况如下:
任晓更先生除直接持有星瑞启源20%的股权外,还通过其实际控制的北京星箭长空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星箭”)间接享有对星瑞启源5%的表决权;此外,任晓更与梁启宁、许莉三方已共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明确约定在行使股东权利时采取一致行动,并以任晓更的意见为准,且梁启宁与许莉通过北京辰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星瑞启源45%的表决权。因此,任晓更实际可支配星瑞启源合计70%的表决权,为星瑞启源的实际控制人,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控股股东股权被再次冻结情况
因公司实际控制人任晓更先生及北京星箭与闫某兰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闫某兰于2026年3月12日向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保全金额为2850万元。近日,经任晓更先生核查发现,任晓更先生直接持有的星瑞启源20%股权以及其通过北京星箭间接持有的星瑞启源5%股权已被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冻结,冻结期限为2026年3月19日至2029年3月18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晓更先生正在积极处理上述股权冻结事项。
三、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冻结事项目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若该冻结事项后续未得到妥善解决,则有可能存在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亚太 公告编号:2026-044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803,143.82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9,604,625.6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25,383,089.0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78,299,522.42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鉴于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董事会提出: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2025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不满足上述规定中实施最低分红比例和分红金额的前提条件,不属于上述规定的分红范畴,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5,803,143.82元,且2025年年末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议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即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报表层面未分配利润-578,299,522.42元,合并报表层面未分配利润-625,383,089.08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存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满足向投资者分红的条件,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