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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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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32版)

浦发优1

浦发优2

5.公司债券情况

5.1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2019年11月1日,公司完成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工作,募集资金5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约499.12亿元;2019年11月15日,上述A股可转债在上交所挂牌交易,简称“浦发转债”,代码110059。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公司可转债自2020年5月6日进入转股期,转股期至2025年10月27日止。

浦发转债于2025年10月27日到期,累计共有人民币49,837,082,000元浦发转债转为公司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3,953,757,903股,占浦发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13.47%。本次到期兑付浦发转债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62,918,000元,占浦发转债发行总额的0.3258%。自2025年10月28日起,浦发转债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5.2公司金融债券情况

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4月28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期金融债券(品种一)(债券简称:25浦发银行01,债券代码:2528007)。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50亿元,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1.82%,起息日为2025年4月28日,到期日为2028年4月28日。(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期金融债券(品种二)(债券简称:25浦发银行02,债券代码:2528008)。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0亿元,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1.81%,起息日为2025年4月28日,到期日为2028年4月28日。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品种一的募集资金用于满足公司资产负债配置需要,充实资金来源,优化负债期限结构,促进业务的稳健发展;品种二的募集资金优先用于公司人工智能等数智化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与募集说明书一致。

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5月14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债券简称:25浦发银行科创债01,债券代码:2528009)。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0亿元,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1.66%,起息日为2025年5月14日,到期日为2028年5月14日。募集资金投向《金融“五篇大文章”总体统计制度(试行)》中规定的科创领域,包括发放科技贷款、发放科技相关产业贷款、投资科技创新企业发行的债券等,专项支持科技创新领域业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与募集说明书一致。

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11月13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期绿色金融债券”(债券简称:25浦发银行绿色债01,债券代码:2528025)。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0亿元,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1.73%,起息日为2025年11月11日,到期日为2028年11月13日。募集资金投向《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规定的绿色产业项目。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与募集说明书一致。

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12月12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金融债券(品种一)(债券简称:25浦发银行03,债券代码:2528033)。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25亿元,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1.85%,起息日为2025年12月12日,到期日为2028年12月12日。(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金融债券(品种二)(债券简称:25浦发银行04,债券代码:2528034)。发行规模为人民币75亿元,3年期浮动利率债券,票面利率挂钩1年期LPR下浮112BPs,首期票面利率1.88%,起息日为2025年12月12日,到期日为2028年12月12日。募集资金用于满足公司资产负债配置需要,充实资金来源,优化负债期限结构,促进业务的稳健发展。募集资金优先用于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消费服务行业的信贷投放等,助力提振消费。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与募集说明书一致。

5.3公司资本债券情况

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6月12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期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债券简称:25浦发银行永续债01,债券代码:242580019)。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0亿元,前5年票面利率为2.03%,每5年调整一次,在第5年及之后的每个付息日附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权。起息日为2025年6月12日。募集资金依据适用法律和主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公司其他一级资本。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与募集说明书一致。

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公司于2025年7月9日-7月11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债券简称:25浦发银行永续债02,债券代码:242580026)。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0亿元,前5年票面利率为1.96%,每5年调整一次,在第5年及之后的每个付息日附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权。起息日为2025年7月11日。募集资金依据适用法律和主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公司其他一级资本。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与募集说明书一致。

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11月19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期二级资本债券”(品种一债券简称:25浦发银行二级资本债01A,债券代码:232580044;品种二债券简称:25浦发银行二级资本债01B,债券代码:232580045)。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0亿元,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65亿元,5+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2.17%,起息日为2025年11月19日,到期日为2035年11月19日;品种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5亿元,10+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2.40%,起息日为2025年11月19日,到期日为2040年11月19日。募集资金依据适用法律和主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公司二级资本。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与募集说明书一致。

2025年11月23日,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公司全额赎回了2020年11月19日至23日发行的规模为人民币500亿元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6.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经审计的2025年度会计报表,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为466.21亿元。其中扣除2025年发放的浦发优1和浦发优2股息共13.62亿元、永续债派息23.75亿元后,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当年利润为428.84亿元。

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当年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46.62亿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63亿元;

(3)以届时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4.20元人民币(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公司普通股总股本33,305,838,300股为基数,合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139.88亿元(含税)。

上述方案执行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按照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的有关要求,留做补充资本。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2025年6月27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撤销监事会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自2025年12月26日起生效,全文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2.报告期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公司可转债“浦发转债”于报告期内转股3,953,659,998股,报告期末公司普通股总股本增至33,305,838,300股,相关注册资本金的变更需报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董事长:张为忠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上海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于2026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12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2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张为忠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公司2025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3.《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披露《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和2026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按当年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46.62亿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63亿元;

(3)以届时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4.20元(含税)。

上述方案执行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按照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的有关要求,留做补充资本。

同意将上述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名独立董事均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

6.《公司〈2025年度第三支柱报告〉的议案》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7.《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披露。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名独立董事均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

8.《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同意披露本议案附件《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名独立董事均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

9.《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披露。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0.《公司关于内部审计工作2025年度总结和2026年度计划的议案》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1.《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同意披露《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2.《公司〈2025年度资本管理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3.《公司关于资本债券发行授权及资本管理规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4.《公司2025年度主要股东(大股东)评估情况的议案》

同意向公司股东会报告。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5.《公司2025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同意向公司股东会报告。

同意披露本议案附件《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各位董事对本人履职评价结果回避表决)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6.《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在公司领薪的董事薪酬情况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董事张为忠、谢伟、赵万兵对本人薪酬事项回避表决)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名独立董事均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

17.《公司关于集团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实施方案的议案》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8.《公司2026年度资产损失核销授权的议案》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附件: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及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现金分红结合了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自身盈利水平、资本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兼顾了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与发展成果等要求。

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公司党委书记、专职党委副书记和驻行纪检监察组组长按照组织任命领导人员薪酬制度分配,公司行长、副行长实施职业经理人薪酬分配制度。我们认为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薪酬办法及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所提供的议案材料,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审计服务工作无异议,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独立董事: 蔡洪平 吴 弘 孙立坚 叶建芳 吴晓球

2026年3月27日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计宏梅浦发银行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6〕160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核准计宏梅女士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根据相关规定,自核准之日起计宏梅女士就任公司董事。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66.21亿元,其中扣除2025年发放的浦发优1和浦发优2股息共人民币13.62亿元、永续债派息人民币23.75亿元后,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当年利润为人民币428.84亿元。经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当年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46.62亿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63亿元;

3.根据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4.20元(含税)。按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普通股总股本33,305,838,300股计算,合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139.88亿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30.22%(即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上述方案执行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按照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的有关要求,留做补充资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总额为120.34亿元,因可转债转股原因导致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增加,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124.10亿元。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为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应晨斌,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应晨斌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应晨斌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薛晨俊,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薛晨俊200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薛晨俊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史剑,201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史剑199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史剑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公司未发现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743万元,与去年同期一致,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1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2026年3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毕马威华振的基本信息、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审计服务情况等进行了了解和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5名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已发表独立意见为同意,同意按照公司治理相关程序,将相关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2026年3月27日,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00 证券简称:浦发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报告》部分指标出具了鉴证报告。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__董事会_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__董事会及其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按年度审议本行可持续发展报告 __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__公司成立ESG推进委员会,制定《ESG工作推动方案》和《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办法》等_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备注:

(1)公司共识别出22项可持续发展议题,其中,受金融行业属性决定,公司在绿色运营、生物多样性保护、负责任采购与供应商管理3项议题中,运营规模与风险敞口较小,既不会对外部环境与社会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也不足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与企业价值构成显著风险或机遇。因此,公司将上述3项议题识别为既不具有影响重要性,也不具有财务重要性。

(2)涉及《14号指引》议题名称为“污染物排放”“废弃物处理”“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合规管理”“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循环经济”“供应链安全”“平等对待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