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29版)
2025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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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名称:胜华新能源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7MA7EC57P04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栗志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1-12-31
注册地: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化学工业区)八吉府街道群联村化工大道159号1栋1单元1楼1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生物质燃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25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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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称: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MA3C5PGC93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宋垒
注册资本:58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6-01-19
注册地: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开发区市北外环路以南、石大路以西
主营业务:新能源技术开发利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研发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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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山东石大化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21MADA6LT39T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郑军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4-01-23
注册地: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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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称:青岛石大海润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0MA3C9DUT6W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海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6-04-21
注册地: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莫斯科路40号办公楼122室(A)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环保咨询服务;汽车零配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25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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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称:青岛石大胜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0550833103H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贾冬梅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0-03-18
注册地: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湾保税港区莫斯科路40号办公楼113室(A)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025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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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名称:石大胜华(泉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1MA33BX9G3L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韩晔
注册资本:33,050万(元)
成立时间:2019-11-05
注册地: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热力生产和供应;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25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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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东营胜华利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21MAEXMK6N3E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宋垒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5-9-25
注册地: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兴隆街道同兴路198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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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山东胜华国宏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83MA3UFG4U6D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新
注册资本:28,734.9375万(元)
成立时间:2020-11-25
注册地: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国宏大道8888号办公楼1层101室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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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名称:东营富华达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21MA7DX0319A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钱学一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1-12-22
注册地: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25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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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2.名称:胜华新材料科技(眉山)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400MABQ53TK4F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丁伟涛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2-06-01
注册地:四川省眉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泰路1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25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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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3.名称:胜华新材料科技(连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2MACT38687Y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伟涛
注册资本:13,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3-07-27
注册地:福建省连江县坑园镇颜岐村门边南路60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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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及担保情况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借款总额449,000.00万元。借款利率根据同时期集团公司融资利率确认,具体给各子公司的利率授权集团公司管理层确定。借款有效期1年,额度内循环使用;集团名下各企业之间额度可调剂使用(包含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同意2026年度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760,000.00万元。担保有效期1年,额度内循环使用,集团名下各企业之间额度可调剂使用(包含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大胜华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14,186.07 万元,占最近一年(2025年度)上市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1.53%;除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6-014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3月20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325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郭天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2,701,01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0.4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9,308,040.56 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8.55%。
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5)。
(二)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三)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管理层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四)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五)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六)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七)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借款及授信额度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预计2026年度集团公司实际借款最高额度为661,500.00万元,2026年度可用最高授信额度(含项目贷款授信)将提升至912,750.00万元,为公司稳健运营和战略发展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八)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及担保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公司2026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及担保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6)。
(九)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对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董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2025年年度报告》《石大胜华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2026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7)。
(十二)通过《关于董事会对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三)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四)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五)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的报告》。
(十六)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年度薪酬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长郭天明先生2025年薪酬为171.74万元;公司董事于海明先生2025年薪酬为162.44万元;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薪酬为12万元;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年度薪酬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 0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9 票回避。
(十七)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副总经理戴昶昱先生2025年薪酬为67.29万元;公司副总经理郑军先生2025年薪酬为92.92万元;公司总会计师宋会宝先生2025年薪酬为115.91万元;公司董事会秘书任飓先生2025年薪酬为34.42万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同意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十八)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 0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9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公告编号:临2026-018)。
(十九)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9)。
(二十)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2026年度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0)。
(二十一)通过《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1)。
(二十二)通过《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十三)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2)。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石大胜华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石大胜华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石大胜华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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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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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ESG工作小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定期的会议、 管理层汇报及 ESG 运行情况及改进建议。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定期汇总分析指标完成情况,每年度进行全面评估;设定相关绩效目标与改进计划,将高管薪酬与 ESG 绩效挂钩。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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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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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
(以下简称《14号指引》)中规定的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乡村振兴、科技伦理、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四个议题识别为不具有重要性的议题,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