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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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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6-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36版)

(一)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按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47.51亿元的21.5%向全体股东分配股息,每股股息0.19488元,年度现金分红总金额合计约为31.72亿元(含税)。公司已于2025年半年度实施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约为19.14亿元。扣除上述中期已派发现金红利,本次年度末期利润分配拟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6,274,644,225股为基数(尚未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未注销的股份,以及拟回购尚未注销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向全体股东派发每股0.07729元的股息(含税),总计约12.58亿元。

(二)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在未分配利润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实施中期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可以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且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下,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分红金额不超过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6个月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分红金额根据2026年定期财务报告拟定。

(三)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四)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国交建2025年年度末期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公告》。

(五)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二)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三)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国交建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用公司2026年度国际核数师及国内审计师的议案》

(一)同意聘用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国际核数师,为公司提供H股财务报表审计及相关服务;聘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国内审计师,为公司提供A股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相关服务。

(二)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三)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国交建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四)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6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6年度审计工作安排。

(二)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三)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国交建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关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2025年度关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二)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三)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国交建关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战略与投资及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国交建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二)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二)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三)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国交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二)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国交建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2027年日常性关联(连)交易计划部分上限的议案》

(一)同意调整公司2026、2027年度吸收存款利息支出的日常关联(连)交易计划上限。

(二)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本议案涉及关联(连)交易事项,关联(连)董事宋海良先生、张炳南先生、刘翔先生、高春雷先生、杨向阳先生已回避表决。

(四)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国交建关于调整部分类别2026、202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上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全面预算方案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2026年度全面预算方案。

(二)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对外捐赠预算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6年对外捐赠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交建投资总体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议案》

(一)同意修订《中国交建投资总体管理办法》等制度。

(二)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战略与投资及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中交投资联合体投资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塘承高速至津冀界段)项目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附属公司与第三方组成联合体投标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塘承高速至津冀界段)项目。若中标,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天津高速集团(持股49%)共同设立项目公司投资本项目,其中公司附属公司对项目公司合计持股4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38亿元。

(二)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战略与投资及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6-018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简称毕马威香港)。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安永华明)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简称安永香港)。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满足《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可10年,之后必须轮换的要求。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2)人员信息

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3)业务规模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5)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一次自律监管措施,涉及两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1)基本信息

毕马威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日本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于2025年12月,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承做公司2026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选聘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A股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玉红,199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陈玉红199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于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玉红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多份。

本项目的A股签字注册会计师段瑜华,200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段瑜华200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于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段瑜华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多份。

本项目的H股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应文,1995年取得中国香港注册会计师资格。何应文1991年开始在毕马威香港执业,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于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何应文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多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旭初,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吴旭初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于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吴旭初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多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毕马威香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审计收费预计为人民币2,50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审阅费用为人民币2,30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1万元,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2,685万元下降6.59%。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截至2025年度已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安永华明及安永香港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5年度,安永华明及安永香港分别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安永华明及安永香港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安永华明及安永香港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经采购程序并根据评审结果,拟聘用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国内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毕马威香港为公司2026年度国际核数师。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1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2028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选聘文件的议案》,从商务、技术以及报价三个方面确定了选聘的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

2026年3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用公司2026年度国际核数师及国内审计师的议案》,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已对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国内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毕马威香港为公司2026年度国际核数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3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用公司2026年度国际核数师及国内审计师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国内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毕马威香港为公司2026年度国际核数师,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08万元。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6-019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类别2026、2027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上限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业务需要,将公司2026年度、2027年度吸收存款利息支出的日常性关联(连)交易上限分别调增至2.80亿元、3.20亿元。

● 本次调整基于公司业务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释义: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3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吸收存款利息支出”类关联交易,2026年获批计划上限为1.82亿元,2027年获批计划上限为1.83亿元,关联股东中交集团回避表决。

2026年3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2027年日常性关联(连)交易计划部分上限的议案》。审议上述议案时,5名关联董事宋海良先生、张炳南先生、刘翔先生、高春雷先生、杨向阳先生回避表决,4名董事陈永德先生、王清勤先生、刘汝臣先生、吴爱红女士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对比说明如下表:

单位:亿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与中交集团2026、2027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交集团经审计的总资产27,085亿元,净资产6,356亿元,营业收入10,018亿元,净利润250亿元。

2.实际控制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关联关系介绍

中交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关联交易指引》的规定,中交集团是公司的关联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中交集团目前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经营带来风险,不存在占用本公司资金或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26年3月30日,公司与中交集团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调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中2026-2027年“吸收存款利息支出”的日常性关联(连)交易上限,协议其他条款不变,继续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注:财务公司吸收关联方存款时,支付的利息计入关联交易金额,根据《上市规则》《关联交易指引》,存款本金不作为关联交易金额计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增有助于增强财务灵活性及资源配置效率,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合理控制负债规模,惠及全体股东。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