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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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鹏无人机制造基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大鹏无人机制造基地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由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为了便于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不再使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550880224267900168)。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结余资金181,970.35元转入公司基本户成都银行紫荆北路支行(账号:24042003219422100013)进行管理。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由于“大鹏无人机制造基地项目”已结项,并将“大鹏无人机制造基地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了便于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不再使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3004430238和03004481134)。公司于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3004430238)的结余资金699.73元转入公司基本户成都银行紫荆北路支行(账号:24042003219422100013),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3004481134)的结余资金0.07元转入公司基本户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府河音乐花园支行(账号:4402939109100070525)进行管理。以上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且公司剩余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存余额为零,为了便于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不再使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锦江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32633925、632723843和640932938)。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以上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锦江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随之终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纵横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纵横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纵横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纵横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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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公司持有募集资金期间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公司本年度持有募集资金期间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注3]由于“大鹏无人机制造基地项目”的效益最终以公司无人机系统产品(云龙系列除外)对外销售进行体现,因此该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系公司合并报表中无人机系统产品(云龙系列除外)业务实现净利润的测算结果。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纵横股份”)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6,500.00万元,关联董事任斌回避了本次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为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形成以下意见:公司2026年预计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范畴,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求,有利于保障业务稳定发展并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在定价机制上,交易双方严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参照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及公允价格水平协商确定,确保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尤其未对中小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预计金额
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口径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6,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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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类业务占比中,销售业务为当期金额/2025年度营业收入;采购业务为当期金额/2025年度营业成本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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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广东纵横大鹏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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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四川省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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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北京德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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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河北天马纵横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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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对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履约能力进行谨慎审核,确保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6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关联方进行无人机产品或服务的销售,以及采购无线电监测设备等。前述关联交易为根据日常经营活动实际开展所需进行的交易,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500万元。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对关联交易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为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