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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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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2026-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19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股权激励计划前期基本情况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权益数量总计不超过3,446.2356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36%。其中,首次授予的数量为不超过2,756.9956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比例的4.29%;预留授予的权益数量为不超过689.24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0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9日、2024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1)、《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1)

二、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2025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5年10月14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40万股,授予价格为1.82元/股;股票期权280万份,行权价格为3.63元/份。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6)。

(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1、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2、获授的股票期权情况

三、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

1、有效期

授予权益的有效期自预留权益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且预留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授予各批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其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期间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二)股票期权

1、有效期

授予权益的有效期自预留权益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且预留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授予各批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其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期间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四、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3月1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6)0600014号),2026年2月28日止,公司已收到1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6,188,0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3,4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2,788,000.00元。

五、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26年3月27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26年3月30日收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0万股。

(二)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2026年3月27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80万份,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国晟科技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两期行权):1000000996、1000000997

(3)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期:2026年3月27日

六、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56,642,120股增加至660,042,120股,公司控股股东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晟能源”)本次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108,295,827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6.49%;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国晟能源持有公司股份不变,占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的16.41%,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八、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解除限售日/行权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解除限售/可行权的人员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解除限售/可行权权益的数量,并按照权益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将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10月14日,则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成本,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说明: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授予/行权价格、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本次激励计划成本摊销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20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投资基金份额暨退出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德道厚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韩丽梅、闫政、冯林丽于2020年8月26日签订了《济南信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济南信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

2020年9月9日,济南德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德信”)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取得了济南市章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济南德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

公司为了聚焦主业,回笼资金,经与各方充分沟通并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公司将其持有的济南德信8.16%的全部合伙企业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000万元,实缴出资额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简称“标的份额”)及基于该合伙企业份额附带的所有权利和权益转让给闫政,转让价款为人民币700万元。2026年3月31日,公司与闫政签署《济南德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转让合同》。

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济南德信份额。

本次退出济南德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闫政,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513721************,住所地位江苏省南京市。

闫政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济南德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81MA3TYK8MXB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成立日期:2020-09-09

5、主要经营场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章莱路泉城科技金融小镇9号楼077号

6、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上海锦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注册资本:人民币12,261万元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济南德信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10、济南德信权属清晰,无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11、本次交易前后,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及其比例:

单位:万元

四、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基于标的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结合公司实际出资,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一致而最终达成。

五、《合伙份额转让合同》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 闫政

(二)协议的主要条款

第一条 转让标的

甲方持有的合伙企业1,000万元的财产份额(占比8.16 %),包括该合伙财产份额对应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按金额700万元受让甲方持有的标的份额。

2、转让价款支付

乙方受让甲方所持标的份额,并于2026年4月17日前向甲方支付700万元。

第三条 标的份额的交付

双方应于甲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 5个工作日内互相配合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甲方在转让前所持有的标的份额对应的合伙人全部权利和义务均由乙方承继。

第四条 税费承担

双方各自承担其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公司为了聚焦主业,回笼资金,按照公司投资战略布局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交易预计将造成2026年投资损失300万元,最终的损益影响以公司当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