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42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分红条件、分红金额上限等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全权办理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等。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6年4月23日上午10:00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将以下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1.《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会议同时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6-018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具体如下所示: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9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99人。
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1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4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0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2025年及2026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9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麦剑青,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谢培文,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宏浩,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6-024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对投资者热线、公司传真变更如下:
■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本次变更后公司投资者联系方式如下:
投资者热线:0769-82716188-8888
投资者邮箱:info@optmv.com
公司传真:0769-81558616
公司网址:www.optmv.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66号之一
以上变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6-019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文件要求,公司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