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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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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威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公告

2026-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吸收合并基本情况

新疆威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奥公司或公司)原为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证券代码832310,证券简称威奥科技,2021年9月29日经全国股转公司批准终止挂牌。为优化资源配置和管理架构,提升管理与决策效能,降低运营成本,克拉玛依金源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源公司)拟对新疆威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奥公司)进行吸收合并,合并完成后,威奥公司将予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相关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均由金源公司依法承继。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克拉玛依金源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吸收合并本公司相关议案,合并基准日为2025年7月31日。董事会审议议案时,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二、股东会会议通知

定于2026年4月24日上午10:30,召开威奥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金龙镇新疆同益投资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敬请各位股东按时参会。

三、异议股东权益保护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由威奥公司控股股东克拉玛依市绿海园艺有限责任公司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异议股东范围

1. 参加股东会,对吸收合并相关议案投反对票,或者虽未参加股东会,但在回购期内对合并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2. 提出股份回购申请的股东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

(2)不存在因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二)回购价格

1. 按照股份取得成本与回购价格孰高原则进行回购。

如股份取得成本高于回购价格,需提交证券营业部的盖章交易证明。

2. 经综合考虑合并基准日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以及合并基准日至股份回购期结束日累计净利润,确定回购价格为1.3718元/股。

(三)股份回购期

自威奥公司审议吸收合并事项的股东会决议日(即合并协议生效日)起的60天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向公司提交书面股份回购申请。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 (股份取得成本高于回购价格时提供,需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收款银行等必要信息。

(四)税费承担

股份转让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股东个人承担,公司代扣代缴。印花税及应纳未纳税风险由股东个人负责,公司不予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新疆威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