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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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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通过集合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2026-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通过集合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1.杭州银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银博合伙”)为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都股份”)控股股东周俊杰之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博合伙持有公司股份为64,724股,持股比例为0.0105%。

2.银博合伙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其中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周俊杰为银博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董事吕威、董事及副总经理朱智毅、总经理朱文伟为银博合伙的有限合伙人。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银博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东杭州银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以集合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64,724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05%。

上述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价因实施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事项进行除权除息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拟减持股份的价格、数量进行调整。

2.本次减持明细情况如下表:

3.本次减持计划将导致控股股东周俊杰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减少64,724股,减持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105%。减持完成后,周俊杰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349,426,8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94%,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股份锁定承诺(持股期限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俊杰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减持意向承诺(持股期限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1)除因银都股份首次公开发行需要本公司公开发售部分本公司持有的银都股份的股份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且该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人将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向。

3.董事身份专项承诺(减持比例及持股期限的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的周俊杰承诺:(1)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注:若在承诺期间,发行人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股东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不得减持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银博合伙将根据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价走势等多种因素综合决定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若上述前提条件未能成就,本次减持计划将相应调整或终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