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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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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6-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6-027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4,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涉及激励对象2人。

2、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87,122,184股变更为87,008,184股。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6日在公司内部系统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并于2025年5月8日公告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39)。

(三)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五)2025年6月11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新增股份)》(公告编号:2025-048)。2025年6月15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回购股份)》(公告编号:2025-049)。

(六)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2025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

1、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因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对前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4,000股予以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

《激励计划》规定:“(二)激励对象离职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在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2、激励对象若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已调整为12.98元/股,详见公司2025年5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2.98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1,479,720元。

三、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3月30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0185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6年3月1日止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认为: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7,122,184.00元,股本为人民币87,122,184.00元。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并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通过,公司申请回购注销已授予激励对象卜宏钧、胡萧勇尚未解锁的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114,000股,合计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114,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7,008,184.00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26年3月1日止,贵公司已减少股本人民币114,000.00元。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因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产生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六、备查文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6-028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备注:公司与上表所列签约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且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2、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含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含本次)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累计余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

五、备查文件

银行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