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3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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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研发、生产需要采购金额较大的进口设备,以及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外币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风险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了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有效控制经营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交易金额
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资金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均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包括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限于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交易,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可能会造成汇率的大幅波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2、操作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因经办人员操作不当产生相关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时效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法律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因与合作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交易合约约定不清等情况产生法律纠纷。
5、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市场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并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3、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原则、职责范围和审批授权、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及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进行明确规定,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4、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进行交易。
5、公司审计部门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为目的,有利于公司资金的流动性及安全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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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9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要求,现将2025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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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中销售量包括向合并报表范围内从事坯布织造业务的公司销售。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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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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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且部分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0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自行动方案
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现将行动方案2025年度执行和实施效果主要情况及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报告如下:
一、聚焦做强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自2001年创建以来,始终深耕锦纶产业,逐渐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目前已经形成锦纶回收、再生、聚合、纺丝、加弹、织造、染色及后整理一体的全产业链。
2025年度,公司以“打造全球差异化、高性能锦纶纤维及面料的领头羊企业”为企业愿景,坚持以“产业链向价值链转变”为发展战略,聚焦以“强创新、增效益、优客户、扩销量、平产销、提品质、降成本、抓项目、控风险”为工作主线,紧跟市场和客户需求,紧紧围绕以“更新的产品、更优的客户、更高的效率、更快的反应、更稳定的质量、更低的成本”为实际举措,扎实有效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6年度,公司积极推动淮安绿色多功能锦纶新材料一体化项目和越南生产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公司的规模优势;不断强化公司在锦纶66、再生锦纶等差异化产品的竞争优势;充分利用锦纶细分行业龙头的竞争优势和全产业链优势,推进公司实现产品全球化供应能力,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以研发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强化自主研发创新能力,打造全球差异化、高性能锦纶纤维及面料的领头羊企业。
二、注重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积极回报股东。公司自2017年上市以来,每年均进行分红,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均超过30%。
2025年度,公司完成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251.91万元。上市以来,公司已累计派发现金红利93,335.01万元(含税),为股东实现了良好的回报。
2026年度,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分红决策机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和机制,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企业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持续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投资者进行全方位的沟通交流。
2025年度,公司累计发布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相关上网文件167份,召开了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积极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披露20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积极接听和回复投资者热线电话,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解答投资者问题86个,保障了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
2026年度,公司将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积极主动、系统全面地向资本市场展示公司价值;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深入了解投资者诉求并作出针对性回应,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感。
四、坚持规范运作,夯实发展基础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1次、股东会5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7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持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完成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累计修订及制定管理制度28项,有效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
2026年度,公司将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高公司风险管理和控制能力;继续加强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推动独立董事履职与企业内部决策流程有效融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的参与度和认同感。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2025年度,公司与“关键少数”保持紧密沟通,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积极做好监管政策研究学习,确保“关键少数”能够迅速响应并适应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督促其积极学习掌握最新监管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提升相关人员的履职能力。
2026年度,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不断增强自律合规意识,落实责任;加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持续完善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切实推动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系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所作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行业竞争、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对投资者业绩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3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资产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银行票据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及其授权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授信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0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3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于2026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施清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六)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5年度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2025年度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联营企业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拟为联营企业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对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2026年度,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领取薪酬。逐项表决如下:
14.1《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沈卫锋先生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沈卫锋先生、沈俊超先生回避表决。
14.2《关于2025年度副总经理施华钢先生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施清岛先生、吴谨造先生、施梓钜先生回避表决。
14.3《关于2025年度副总经理丁忠华先生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4《关于2025年度副总经理陈东洋先生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5《关于2025年度副总经理高玲女士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6《关于2025年度财务总监李增华先生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7《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秘书栾承连先生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对2025年度董事薪酬进行了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2026年度,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内部董事按照其所兼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其中独立董事伏广伟先生不领取独立董事津贴。逐项表决如下:
15.1《关于2025年度董事长施清岛先生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施清岛先生、吴谨造先生、施梓钜先生回避表决。
15.2《关于2025年度董事沈卫锋先生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沈卫锋先生、沈俊超先生回避表决。
15.3《关于2025年度董事吴谨造先生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施清岛先生、吴谨造先生、施梓钜先生回避表决。
15.4《关于2025年度董事施能阔先生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施能阔先生回避表决。
15.5《关于2025年度董事沈俊超先生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沈卫锋先生、沈俊超先生回避表决。
15.6《关于2025年度董事施梓钜先生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施清岛先生、吴谨造先生、施梓钜先生回避表决。
15.7《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伏广伟先生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伏广伟先生回避表决。
15.8《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蔡再生先生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蔡再生先生回避表决。
15.9《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周夏飞女士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夏飞女士回避表决。
15.10《关于2025年度原董事吴谨卫先生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施清岛先生、吴谨造先生、施梓钜先生回避表决。
15.11《关于2025年度原独立董事王瑞先生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1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113号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7日
至2026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请参见2026年4月1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6、7、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涉及为联营企业提供关联担保,议案9涉及董事薪酬,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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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6日8:30-11:00,13: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栾承连
联系电话:0573-83703555
传真:0573-83706565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11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4011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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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