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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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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1版)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尚未拟定具体协议。在具体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要求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并提请股东会进行授权。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合同担保金额233,25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93%。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合同担保金额为224,25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12%。对联营企业上海中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合同担保金额为9,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1%。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12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所必需,关联交易自愿平等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夏涛先生、黄三放先生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公司日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采用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上表中分项之和与小计、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2026年,公司将在遵循市场公平的原则下,根据日常经营业务需要,预计将与下述关联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上表中分项之和与小计、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将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可以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总额不超过预计金额。

以上关联交易时,待具体发生时再由双方根据市场原则,协商签订协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7年6月,注册资本335,029.7713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A座30层,法定代表人韩泳江,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社会公共安全设备、交通工程设备、建筑智能化及市政工程机电设备、电力工程机电设备、节能;人工环境控制设备、通信电子产品、微电子集成电路、办公设备、仪器仪表、光机电一体化设备的生产等。

2、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3年4月,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三路1888号,法定代表人黄代放,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虚拟现实设备制造,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等。

3、3 Tech Power Solution Limited

成立于2016年7月,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注册资本150万美元,注册地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定代表人廖锦艺,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通信电源及配电系统、通信配套的产品、监控软件管理系统、电气电子产品、通信产品、空调设备、不间断电源、蓄电池产品等。

(二)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泰豪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3 Tech Power Solution Limited系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正常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租赁厂房及相关物业管理服务、水电费用结算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发生地区的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按每笔业务发生时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采购商品实行优先就近采购原则,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稳定的原料来源,有利于节约运输费用和降低生产成本;销售商品有利于增加公司销售收入及提高盈利能力;向关联方租赁或出租办公厂房提供水电服务,提高了公司资产使用效率,有效降低企业成本。

(2)以上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对于公司2026年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09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13日以现场+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6年4月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自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眭珺钦先生、张横峰先生、虞义华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0,537,073.64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3,145,823.24元,2025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831,240.92元。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52,869,750股,以852,869,750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616,004.25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40%。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0)。

五、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专项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5年度公司审计工作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现有授信情况,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77.9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已有授信展期),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融资租赁等业务。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并下发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贷款及融资以实际发生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授信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贷款及其他融资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进行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1)。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8.6亿元人民币。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等金融机构核准或签订协议金额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次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并提请股东会进行授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进行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1)。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

关联董事夏涛先生、黄三放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2)。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认可。

同意聘任吴东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3)。

十四、审议通过《特定对象来访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六、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认可。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七、审议《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根据各自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完成情况、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等确定薪酬,能够起到有效的激励作用,有利于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认可。

董事李自强、黎昌浩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4)及《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认可。

董事李自强、黎昌浩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办理公司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或/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6)授权董事会实施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去世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行权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7)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需等修改得到相应的批准后方能实施;

(8)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9)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股票期权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0)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日、授予对象、行权价格的确定等相关事项;

(11)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认为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派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4、提请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行使。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董事李自强、黎昌浩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6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15)。

以上第一项、第四项、第十至十二项、第十六至二十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10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2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0,537,073.64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3,145,823.24元,2025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831,240.9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52,869,750股,以852,869,750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616,004.25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4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13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吴东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吴东锋先生简历如下:

吴东锋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青岛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士,清华大学经管EMBA硕士在读。曾任江西泰豪科技进出口有限公司区域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泰豪电源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现任福建泰豪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吴东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90 证券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15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西南昌国家高新开发区泰豪军工大厦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8日

至2026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9、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4、5、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8、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5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泰豪集团有限公司、黄代放先生;议案8、9、10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作为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26年5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到本公司登记。

公司地址:江西南昌国家高新开发区泰豪信息大厦五楼

邮编:330096

联系人:姚蕊

电话:(0791)88105057

传真:(0791)88106688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