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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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根据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分红指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1,662,938,211.19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47.62%,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与公司业绩水平、现金流状况相匹配,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
四、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6-18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暨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并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业绩说明会相关安排
1、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 15:00-16:30。
2、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公司通过文字直播方式回复投资者提问。
3、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4、公司出席人员:董事长耿超先生;总经理谢广军先生;总会计师严峻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徐月香女士;独立董事郭晓川先生。
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公司将邀请券商分析师进行解读。
如因行程安排有变,出席人员可能会有调整。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通过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问题征集截至2026年5月6日(星期三)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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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三、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010-89490729
(2)传真:010-89495569
(3)联系人:於忻、吕海超
(4)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九号燕京啤酒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1300
(5)电子邮箱:securities@yanjing.com.cn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6-24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总经理谢广军先生提名,会议决定增聘吴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后,吴培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吴培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提名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本次聘任的相关人员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能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经充分了解本次聘任的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我们认为相关人员具备公司相应岗位任职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未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增聘吴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吴培先生简历
吴培:男,198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职工监事、董事、总经理助理、北京工厂党委书记、厂长;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燕京啤酒(赣州)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工厂党委书记、厂长。
吴培先生不存在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以及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燕京啤酒”股票。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6-30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在现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或者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股东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股东会会议将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本次会议议案,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将参加会议并接受股东质询。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通过视频方式参会,具体以会议当日实际安排为准。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九号燕京啤酒科技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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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2.议案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确定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及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定2025年度内控审计报酬及续聘202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事项的议案》。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6-0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6-14)等相关公告及文件。
3.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均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登记时间和登记地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5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九号燕京啤酒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授权代表请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出席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以及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3.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10-89490729
(2)联系人:於忻 吕海超
(3)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九号燕京啤酒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1300
(4)电子邮箱:securities@yanjing.com.cn
4.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29”,投票简称为“燕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情况
① 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
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③ 委托人股东账号:
④ 委托人持股数:
⑤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类别:
2、受托人情况
① 受托人姓名或者名称:
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经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行使以下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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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如果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决定表决:是□ 否□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6-20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践行“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并于2024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4),于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24)。
公司持续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扎实推进各项战略举措,强健组织机制保障,全面提升管理质效,系统激活运营效率和增长潜力,公司经营持续优化,投资者回报不断提升。本报告期公司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情况如下:
一、持续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聚焦主责主业,不断强化总部职能,统筹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大力提升管理质效,通过持续推进生产、营销、市场和供应链等业务领域的变革,实现经营效益、运营效率和发展质量的同步提升。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3.3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7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9.06%。
二、强化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坚持“创新引领发展”的理念,以研发变革驱动产品升级焕新,持续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持续拓展中高端产品布局,丰富品类维度,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构建覆盖全国不同消费场景与层次的产品矩阵。公司全面推进环境体系建设,重视清洁能源和低碳领域突破性技术攻关,创新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生产模式,加强数字化赋能绿色发展,以数字化技术应用驱动管理创新,构筑经营分析、生产运营、企业管理、数字赋能、基础设施五大平台,实现业务全在线、流程全贯通、数据可视化。
截至2025年末,公司共有15家企业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3家企业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称号,7家企业获得省级绿色供应链称号。
三、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2025年,公司持续健全“1+M+N”制度体系,有效夯实公司治理基础,强化“以党组织为领导核心,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科学决策,审计委员会强化审计监督,经理层在授权范围内依法合规经营”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各治理主体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权责明确,相互制衡,强化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持续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规范,提升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和专业能力,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关键少数”履职行为的常态化监督,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履职成效与考核挂钩,推动“关键少数”守底线、尽职责、作表率,以高质量治理护航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提升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重视与股东分享成果,在保持经营业绩增长的同时,通过实施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积极回报投资者。2025年7月29日,公司实施2024年度分红派息,以总股本2,818,539,341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1.9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535,522,474.79元。2025年12月29日,公司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分红派息,以股本2,818,539,341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1.00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281,853,934.10元。2025年度末利润分配,公司拟按总股本2,818,539,341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2.0元(含税),拟分配563,707,868.20元,由此,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累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总计845,561,802.30元。通过持续现金分红,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为稳市场、稳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五、加强投资者沟通,积极回应投资者诉求
公司始终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依法依规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强公司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投资者作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通过业绩说明会、券商策略会、投资者交流会、互动易平台等多种形式强化投资者关系,主动征询机构投资者的关切,积极回应并有效传递公司发展战略、投资价值,多措并举提振投资者信心。
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严格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始终以投资者为本,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持续推动科技创新,深耕主业,提质增效,稳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促进资本市场积极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6-21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定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及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定2025年度内控审计报酬及续聘202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成立日期:1993年【工商登记:2013年11月4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 乔久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11000167
截至2025年末,中兴华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其中合伙人212名,注册会计师108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532人。
中兴华所未经审计的2025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19,612.2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5,067.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3,164.18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4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俊晓,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财政部第一届企业财务咨询专家。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正伟,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财政部 第四届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邹品爱,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24年1月起在中兴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和签署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等证券业务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而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299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用为24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万元。
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选聘、监督与评价会计师事务所时,尽责履职,与中兴华所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核查。经核查,认为其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八届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13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及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定2025年度内控审计报酬及续聘202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四)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