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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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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0版)

我们对子公司就租赁的经营生产场所签署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认为子公司珠海华冠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签署转让协议系园区管理方式调整导致的权利义务的转移,不影响租赁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会影响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该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议和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需按规定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华发5.0产业新空间载体租赁合同;

4.华发5.0产业新空间载体租赁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6-013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珠海华金智汇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智汇湾”)、珠海华冠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电容器”)在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2026年度拟对其延续或新增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华金智汇湾不超过2亿元、华冠电容器不超过1亿元),实际担保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除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外,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的担保,授权公司董事会转授经营管理层在具体办理时决定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业务的具体文件;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珠海华金智汇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2月4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前湾二路2号综合楼第四层D1至D3a单元

法定代表人:睢静

注册资本:26,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空间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园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珠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85.69%股权;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珠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60%的股权;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93.48%股权。

经查询,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珠海华冠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26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鼎业路81号11栋、12栋

法定代表人:潘登

注册资本:8,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80%,珠海力合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珠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85.69%股权;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珠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60%的股权;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93.48%股权。

经查询,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2020年4月24日,华金智汇湾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署了贷款合同,获得银行60,000万元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为2020年4月24日至2039年12月31日。2020年4月27日,公司与该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前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20年。上述贷款于2026年度内预计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故本年度公司为华金智汇湾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

2026年华冠电容器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与授信期限一致;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及具体担保条款将以相关主体融资时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计划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金智汇湾及华冠电容器2026年度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相关子公司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从而保障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并表子公司,其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过贷款逾期未还事项。公司董事会结合两家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综合评判,认为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此外,本次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同意本年度担保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余额为18,004.24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06%。除前述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计划外,公司还为参股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债券向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5,075万元的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公司2026年的总担保额度不超过35,075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54%。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6-014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该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年12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前述准则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执行。除此之外,其他相关会计政策不变,均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和通知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6-018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29日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5:3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谢浩先生,董事、总裁邓华进先生,董事、财务总监睢静女士,董事会秘书曹海霞女士,以及独立董事黄燕飞女士、窦欢女士、肖遂宁先生、王利民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29日(星期三)15:3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wxy291zp5e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2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谭海雁

电 话:0756-3612810

邮 箱:tanhaiyan@huajinct.com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6-012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在财政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均居国内领先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致同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9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审计过程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成立(由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27.4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26.9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8,240.27万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558.97万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樊文景,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自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龙琴,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自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丰收,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自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9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30万元。上述审计费用较上两期的年度审计收费无变化,系沿用2023年经公开招标程序确定的收费标准:该审计费用则是依据公司业务规模、分布情况、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经公开招标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认为:致同所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合计审计费用不超过95万元人民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