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2 证券简称:锦和商管 公告编号: 2026- 018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金额:563,666,687.15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目前暂时无法合理估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前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中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材料,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锦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锦舶”)近期被上海水气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气石”)提起诉讼并已获得受理,案号:(2026)沪01民初64号。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上海水气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一:上海锦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二: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原告与被告等于2021年7月2日签订的《协议书》已于2024年12月24日解除;
2、请求判令被告一立即搬离并向原告返还位于徐汇区衡山路10号59幢、60幢和淮海中路1487号苗圃地块及附属房屋;
3、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2024年第二季度收益分成4,892,148.06元及其滞纳金1,396,708.27元(暂计至2026年1月31日);
4、请求判令被告一补足其故意降低经营收入、不计算利息收入等导致非正常性减少的收益分成28,331,742.25元;
5、请求判令被告一按照基本租金三倍标准支付自2025年1月1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的占用费104,046,088.57元(暂计至2026年1月31日);
6、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违约金5,000万元和装修期6个月的租金及使用费2,500万元;
7、请求判令被告一赔偿剩余期限租金35,000 万元;
8、请求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9、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事实和理由
2021年,公司子公司上海锦舶与水气石、杨炽胤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上海锦舶承租上海市徐汇区衡山路10号59幢和60幢部分物业、淮海中路1487弄58号的物业、上海徐房绿化有限公司合作的淮海中路148 号苗圃地块及附属房屋。现因双方租赁合同纠纷,原告水气石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公司通过自查获悉,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上海锦舶银行账户因上述案件累计被冻结资金21,060,193.3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3%。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最终影响需以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已采取各项措施,收集证据,组织法务人员做好应诉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处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82 证券简称:锦和商管 公告编号:2026- 019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份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锦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锦和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74,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8.00%。
● 本次锦和集团延期购回质押股份数20,000,000股,本次延期购回质押后,锦和集团累计质押数量54,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19.70%,占公司总股本的11.43%。
● 截至目前,锦和集团所持股份的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重大影响。
2025年10月,锦和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20,000,000股质押给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质押期限为2025年10月29日至2026年4月2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近日,公司收到锦和集团通知,获悉其将上述在长安信托质押的20,000,000股办理了延期购回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公司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具体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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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比例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的尾差造成。
2、锦和集团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3、本次质押为锦和集团对前期质押股份的延期购回,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锦和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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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比例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的尾差造成。
锦和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其还款来源主要为营业利润、上市公司股票分红等,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上述累计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的进展情况,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