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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2026-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448,88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52元,共计募集资金 443,819,990.12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287,236.50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4,044,562.74元,税款为242,673.76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39,532,753.62元,已由国信证券于2021年11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上市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00,708.62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38,974,718.7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69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子公司宁波圣龙智能汽车系统有限公司和国信证券,于2021年12月17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8月17日与宁波银行有限公司鄞州支行、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子公司宁波圣龙智造凸轮轴有限公司和宁波圣龙五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支行、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202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了上述6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