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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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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5版)

⑩ 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甘肃展通管业有限责任公司

① 成立日期:2002年04月15日

② 住所: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城北工业园区

③ 法定代表人:马子明

④ 注册资本:6053.21万元

⑤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水泥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人造板制造;金属制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灌溉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五金产品批发;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土地整治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劳务派遣服务;对外劳务合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⑦ 与公司的关系:甘肃展通管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⑧ 股东(持股比例):甘肃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8.8902%)、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1098%)

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收益情况

(单位:万元)

⑩ 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3、甘肃水投龙源通管业有限责任公司

① 成立日期:2025年01月09日

② 住所:甘肃省兰州新区中川园区中川镇汉水街3666号

③ 法定代表人:陶志海

④ 注册资本:5,000万元

⑤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喷涂加工;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灌溉服务;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特种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⑦ 与公司的关系:甘肃水投龙源通管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⑧ 股东(持股比例):甘肃展通管业有限责任公司(51.00%)、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9.00%)

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收益情况

(单位:万元)

⑩ 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了进一步支持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同意为其提供上述担保。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或参股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为上述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合同总金额为42,675.46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6.77%。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合同实际担保余额为20,629.58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11%。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628.9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2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6-023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含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下同)以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理财项目投资不排除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而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2026年4月16日,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阶段性购买由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其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其运营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理财产品投资额度

决议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上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五)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

在决议有效期及审定的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和投资品种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行使决策权。

(七)信息披露

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理财产品累计发生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时及时披露。披露内容包括历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类型、对方名称、金额、期限、收益等。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政策风险:所购买理财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影响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运作和收益。

2、市场波动的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及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宏观经济政策变动的影响。

3、信用风险:受经济政策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交易对方违约导致资金不能按期收回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未在规定开放期内赎回本产品,面临需要资金而不能变现的风险或丧失其投资机会。

5、收益不达预期及本金受损的风险。

6、人员操作失误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

1、为规范公司的风险投资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公司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该制度对风险投资的原则、风险投资的决策和管理、风险投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风险投资的信息披露等方面均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保证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为前提,理财产品仅限于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相关理财产品,风险相对较低、可控。

3、财务中心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及理财产品并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5、独立董事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的时间段内的任一时点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自有资金(含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相关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尽可能提高资金的运营效率和收益。

2、通过开展适度的理财业务,尽可能提高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公司开展的理财投资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

五、其他

1、在决议有效期及审定的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和投资品种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行使决策权。

2、财务管理中心具体办理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6-024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和库存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锁定公司产品成本,控制经营风险,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开展部分主要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经营中使用的钢材、PVC树脂、PE树脂相同或高度类似的商品期货品种,最大保值量不超过对钢材、PVC树脂、PE树脂年度用量的80%,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的任一时点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投入金额(含追加的临时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700万元(不包括因实物交割而增加的资金)。

2、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3、本次商品期货交易不做投机和套利交易,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流动性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从事商品期货、期权等衍生品交易,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所使用的部分钢材、PVC树脂、PE树脂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大幅波动,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

公司在期货、期权等衍生品市场仅限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交易金额:根据已签订订单情况、市场销售预测情况及公司生产状况分析、测算,同时为控制风险,最大套期保值交易量不超过对钢材、PVC树脂、PE树脂年度用量的80%,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的任一时点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保证金投入金额(含追加的临时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700万元(不包括因实物交割而增加的资金)。

在此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严格按照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流程进行具体操作,经营管理层可聘请业内知名的专业机构来操作。

3.交易方式: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在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境内期货交易所开展,交易品种仅限与公司生产经营中使用的钢材、PVC树脂、PE树脂相同或高度类似的商品期货品种,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等。

4.交易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的任一时点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投入金额(含追加的临时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700万元(不包括因实物交割而增加的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在上述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严格执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采购价格,不做投机性交易,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进行了审慎的预估:

1、市场风险

一是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二是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等带来风险。

2、政策风险

监管机构对期货市场相关规定、政策等进行修改,导致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等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3、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此外,在期货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时,公司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公司专业人才配置尚不足,经验不足、业务不熟练,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风险。

5、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6、流动性风险

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7、客户违约风险:期货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已获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该制度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的原则、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从制度源头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2、合理设置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安排具备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的岗位业务人员。

3、严格执行套期保值业务的申请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相互独立制度,并由审计部负责监督。

4、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期货品种、资金规模,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且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的原材料相同或高度类似的商品期货品种。

5、严格按照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6、完善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7、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及客户订单周期作为期货操作期,降低期货价格波动风险。

8、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9、公司审计部、企管运营中心应定期不定期地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审查相关业务记录,核查业务人员的交易行为是否符合期货业务交易方案,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套期保值交易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6-025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对《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董事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及发放方法

1、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10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发放。

2、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其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组成。

基本薪酬按照其在公司内部担任的职务,根据岗位责任等级、能力等级确定,每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以及个人考核情况确定,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按照绩效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发放。中长期激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若发生提前解除,如涉及相关补偿情况,公司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2、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6-026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自愿性披露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自愿性披露标准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广大投资者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当前的业务规模,公司将日常经营合同自愿性披露标准调整如下:

公司签署的涉及销售产品或商品、工程承包或者提供劳务等事项的单个收款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1亿元以上(含1亿元),或金额达不到人民币1亿元但公司认为所签合同对公司产生重要影响的,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进行对外披露。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6-027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路41号宁夏水利研发大厦11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提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将对提案3、提案5、提案7至提案9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参会预约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登记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路41号宁夏水利研发大厦12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凭其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等原件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其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等原件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但在现场出席股东会时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公司传真:0951-5673796;

邮政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路41号宁夏水利研发大厦12楼·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青龙管业2025年度股东会”字样);

邮编:750002。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员食宿、交通及申请数字证书等与本次会议有关的各项费用自理。

5、会议咨询: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宋永东、王天骄

电话:0951-5070380;0951-5673796

传真:0951-5673796

6、《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57”,投票简称为“青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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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6-028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度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存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抵债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将对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存货、投资性房地产、抵债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计提减值准备54,023,071.99元,该事项将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543,612.76元。

具体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一)资产范围及2025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注:以上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计提原因、依据及方法

1、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确定损失准备,根据不同账龄区间应收款项的实际回收率并结合前瞻性信息确定的预期损失率计提信用准备。

2、发放贷款及垫款、应收利息:根据公司贷款五级分类办法对年末发放贷款按风险组合分类后,按相应分类的计提比例计提,发放贷款相应的应收利息采用与贷款同样的风险分类计提减值准备。

3、固定资产、抵债资产:预计资产可变现净值低于资产账面价值而计提的减值准备。

4、投资性房地产:用于赚取租金而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当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资产账面价值时计提减值准备;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投资性房地产,当其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资产账面价值时计提减值准备。

5、存货:预计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账面价值而计提的减值准备。

(三)计提金额明细

单位:元

(四)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上述预计的减值准备计入公司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损益。

二、计提减值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预计计提减值准备54,023,071.99元,预计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543,612.76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1、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

2、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和一致性原则,对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抵债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发放贷款及垫款、商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备查文件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